原樂視大廈司法拍賣被叫停進展 樂視請求中止搬離樂視大廈被駁回
據媒體報導,樂視網原實際控制人賈躍亭申請個人破產後,原北京樂視大廈按計劃將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對外拍賣。 可當拍賣臨近,卻被突然叫停。 根據京東司法網拍平臺公告:樂融大廈(原樂視大廈)拍賣中止的原因是,案外人對拍賣財產提出異議。
天眼查 App 顯示 ,8 月 3 日,樂視網資訊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中泰創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 (2019) 京 03 民初 620 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判決書顯示,原告樂視網公司訴稱 ,2019 年 5 月 7 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樂視網公司從樂融大廈騰退,以進行後續該房產的拍賣。 樂視網公司與宏城鑫泰公司之間依法簽訂租賃協定,協定已生效且尚未到期,依據《合同法》第 229 條規定,無論該房產的擁有權是否發生變更,樂視網公司均有權繼續按照原租賃協定約定的價格和條件繼續承租,直至租賃協定到期終止。 三中院 383 號執行裁定錯誤地否定了本案租賃合同的性質,以租金的支付方式為抵償欠款來否定本案房屋租賃合同性質,屬於事實認定錯誤,故請求撤銷 (2019) 京 03 執異 383 號《執行裁定書》等。
被告中泰創展公司辯稱,樂視網公司與宏城鑫泰公司簽署的一系列租賃協定系惡意串通的結果,租賃協定約定的租金嚴重偏低,且以租金折抵欠款,名為租賃實為抵債。
法院認為,樂視網公司遞交之證據尚不能證明其在法院查封涉案房屋之前,已經實際佔有使用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 105 號 3 號樓 1-14 層,樂視網雖提供檔以證明其債權真實存在,但其僅提供協定內容,對協定之履行、債權確認的依據均未能舉證證明,樂視網之現有證據尚不能證明其實際履行《宏城鑫泰辦公樓租賃合同》及補充協定並實際交納租金。
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樂視網資訊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 6118281 元,由樂視網資訊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