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在荷蘭因未能充分解釋如何處理個人數據而被罰款75萬歐元
荷蘭數據保護局(DPA)已經決定對TikTok進行巨額罰款,因為它不符合某些規定的準則。該視頻分享平台被發現違反了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第12(1)條中的規定,因此被罰款75萬歐元。TikTok被發現只向其荷蘭用戶提供了英文的應用程序的隱私和使用政策,而不是提供荷蘭語版本。
這違反了GDPR第12(1)條,該條要求公司以”簡明、透明、可理解和容易獲取”的方式傳達信息。荷蘭DPA認為ByteDance公司”未能充分解釋該應用程序如何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數據”。由於有很多兒童使用該平台,DPA認為這一步驟是必要的。
另一方面,荷蘭DPA的Verdier女士肯定了TikTok為使兒童更安全地使用該應用程序而做出的一系列改變,例如,增加了更多家長控制的選項。
一起製作視頻,看看其他人的作品,這可能很有趣,但也有一些不懷好意的人出沒於社交網絡上,這些人分享本應屬於隱私的視頻,霸凌用戶或從事誘導犯罪的行為,DPA方面歡迎TikTok為了防止這些用戶對平台產生的破壞而做出的改變。
然而,荷蘭當局仍然不完全滿意的是,用戶,特別是年輕的用戶仍然可以謊報自己的年齡以進入該平台並觀看不適當的內容。
您可以在這裡找到DPA談論此事的官方新聞稿:
https://autoriteitpersoonsgegevens.nl/en/news/tiktok-fined-violating-children%E2%80%99s-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