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矛盾的建議,新口罩規定…… 美國民眾陷入了困惑
日前外媒CNET刊文稱,在2020年初,就像一場狂熱的夢一樣,在任何指令到位之前,人們就開始對口罩感到困惑。 2020年3月,當新冠病毒剛剛在美國站穩腳,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和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出建議稱,健康的人不應該戴口罩–在一個缺乏個人防護設備的緊張醫療系統中,口罩應該留給病人和護理人員。
2020年4月3日,美CDC改變了之前的態度,其在全國範圍內發佈建議–所有美國人都應佩戴布口罩。 在接下來的幾周和幾個月里,各州、市、縣和當地企業都採納了有科學依據的推理,即口罩將通過抑制呼吸道飛沫來減緩COVID-19的傳播。 隨著戴口罩成為常態,外科口罩變得廣泛可用,美CDC發佈了更近一步的建議–佩戴”雙層口罩”。
自2020年3月以來,在抗擊COVID-19這件事上取得了很大進展,這主要歸功於三種高效的COVID-19疫苗。 5月13日,美CDC宣布,接種疫苗的人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戴口罩是安全的。 從那時起,人們就疫苗接種證據、疾控中心關於口罩的指導是否有效及對當地規定的困惑展開了辯論。 這就是美國人眼下所處的位置。
疫苗接種情況和口罩問題
根據美CDC的指導意見,已經完全接種疫苗的人可以在不佩戴口罩的情況下任何類型的群體環境中安全地待在室內或室外,因為他們可以免受COVID-19嚴重疾病的影響,並且將疾病傳播給其他人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在美國全面接種疫苗意味著接種第二劑輝瑞或Moderna疫苗已經過了兩周或接種一劑強生疫苗已經過了兩周。
這一指導意味著,沒有充分接種疫苗的人不佩戴口罩是不安全的,他們仍有感染COVID-19的風險。 事實上,根據美CDC主任羅謝爾· 瓦倫斯基博士和美衛生部長Vivek Murthy博士的說法,COVID-19導致的所有住院患者中有97%以上是未接種疫苗的人,99%以上的COVID-19死亡病例是未接種疫苗的人。 瓦倫斯基在週五的白宮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新冠大流行正在成為”未接種疫苗者的大流行”。
接種過疫苗,為何在某些地方仍被要求戴上口罩?
所有人–無論他們是否接種過疫苗都需要在公共交通工具、飛機、醫療機構及任何需要口罩的地方或私人企業中戴好口罩。
美CDC的指導沒有淩駕於州、市或縣的口罩規定,由於COVID-19病例的增加,一些地區正在恢復口罩規定。 如在新冠肺炎病例增加后,洛杉磯開始要求接種疫苗和未接種疫苗的人再次在室內佩戴口罩。 三藩市灣區的7個縣沒有發佈命令,但發佈了建議,在高傳染性德爾塔變種導致COVID病例增加之後,每個人在室內都要戴口罩。
口罩對德爾塔變種有效嗎?
德爾塔病毒的傳染性更強並可能導致更嚴重的疾病,這意味著口罩在減緩新冠病毒傳播方面發揮著更重要的作用。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前局長斯科特· 戈特利布告訴CBS:「口罩的品質將會產生影響,因為像德爾塔這樣的變種傳播更加劇烈,人們的傳染性更強並會散發出更多病毒。 ”
戈特利布表示:「我認為,在疫情嚴重的地區,如果他們想再增加一層保護,即使是在接種了疫苗的地區,將N95口罩送到脆弱人群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
該聽誰的,WHO還是(美)CDC?
美國口罩混亂的一個主要表現是,WHO官員表示,接種疫苗的人應該繼續保持謹慎並戴好口罩。 這跟美CDC的建議相反。
在權衡美CDC和WHO的建議時,需要記住的一件重要事情是,這兩個機構為不同的人群服務。 疾控中心是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下屬的聯邦機構,其使命是指導美國的衛生實踐。 而WHO是聯合國下屬的一個機構,為許多不同的國家服務。 美CDC發佈新冠肺炎疫情指導意見時,其側重點是美國,WHO要考慮的則是全球。
要求戴口罩或提供疫苗接種證明是否為合法行為?
美CDC目前關於口罩的指導中沒有任何關於疫苗接種證明的內容,並且(似乎)大多數商店和企業都採納了這樣的指導意見,即人們將根據個人接種疫苗的情況佩戴口罩或不佩戴口罩。 據KIRO 7報導,如果一家餐館或企業要求你戴口罩,而你拒絕了,那麼只要他們在不存在歧視的前提下,他們可能有權利拒絕為你提供服務。
然而有不同的法律在起作用,比如州法律將優先於縣法律。 在德克薩斯州等州,地方政府被禁止執行戴口罩的規定,這完全由僱主或企業來決定。
根據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僱主提出員工佩戴口罩的要求可能是合法行為。 該委員會是一個在工作場所執行民權法律的機構。 該委員會在2020年3月的更新中曾表示:”ADA和《康復法》不會干預僱主遵循CDC和其他公共衛生當局的建議以採取的與工作場所有關的適當步驟。 ”
至於疫苗接種證明,拜登政府表示,它不會為美國創建疫苗護照系統。 然而,這並沒有削弱有關強制接種疫苗或證明接種疫苗的爭議。 許多醫院和一些大學已經開始要求員工和學生接種COVID-19疫苗。 週一,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對印第安那大學學生和教職員工接種疫苗要求的質疑,表明大學有權這麼做,除非有宗教、醫學或道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