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公司接連宣布取消“大小周” 有人歡喜有人愁
對於週末加班這件事,互聯網公司的態度正在發生變化。7月以來,多家互聯網公司接連宣布取消“大小周”。近日,美團旗下社區團購業務“美團優選”發佈內部通知:取消大小周,本週起立即執行。
此前的6月17日,字節跳動CEO梁汝波在字節跳動公司的OpenDay上宣布,經過調研,三分之一的人不支持取消大小周,三分之一的人支持。評論同樣分為兩極:支持者認為,週末應該回歸家庭、享受生活;反對者認為,收入大幅度縮水,工作量卻很可能不變。
7月9日,字節跳動宣布將於2021年8月1日起取消隔週週日工作的安排。8月開始有需求的團隊和個人,可以通過系統提交加班申請。
“公司取消大小周以後,算下來,我每年還是有不少損失。”一名前年入職字節跳動的產品崗員工李麗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自己當初願意參加面試,正是看中了職位描述裡列出的第一條“大小周,2倍加班費,福利多多”。
張頌是某互聯網公司事業部的一名普通職員。他在收到通知後擔心的是,公司減少的不是任務量和工作時長,只是加班費而已。
多名法律界人士提醒,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超長加班存在嚴格限制,最主要的就是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每工作日不超過3小時。如果突破了時長,勞動者應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如果公司要求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或者不按照規定標準支付,同樣涉嫌違法。
“大小周”背後的多重因素
早在畢業前,李麗就對互聯網公司盛行的“大小周”有所耳聞。所謂“大小周”,即單休和雙休間隔循環。
當李麗簽下入職合同時,她的情緒是複雜的:一方面,她意識到需要把幾乎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犧牲自己的業餘愛好甚至生活;另一方面,為了在大城市紮穩腳跟,她需要這份可觀薪資提供的安全感。
不過,李麗注意到,“大小周”的工作制沒有寫在她所籤的合同里,只是和HR的口頭約定。
“從法律上來講,大小周制度並不一定違法。”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閻天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根據《勞動法》,企業只需要保證勞動者每周有一次連續24小時以上的休息。至於人們熟悉的雙休日,只在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強制執行,法律並不要求企業一定這麼做。
閻天表示,實行大小周制度的互聯網企業,在小周相當於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加班一天。按照勞動法,企業有兩項義務:第一,應該支付雙倍或以上工資;第二,每月總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6小時,包括平時和周末。
閻天表示,目前國家正在醞釀製定《勞動基準法》,工時問題有望得到全面規範。
從“強制加班”到“自願加班”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社會法研究所所長、教授婁宇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互聯網企業旨在通過調整工作時間,達到優化工作流程、節約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從結果來看,調整工作時間讓員工受益了嗎?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些員工對於單位不給予相應補償的加班要求表現反感,但對於能獲得相應報酬的崗位、無論加班時間多長,都表現出讚賞的態度。
婁宇表示,減少加班可以減少支付加班費,控制人力資本支出。我國互聯網企業已經走過了快速擴張階段,營收狀況沒有創建初期那樣理想,同時薪酬分配結構也發生了變化,股權收入所佔比例越來越高,因此勢必會減少勞動收入的比例。
而快手公司的運營崗員工曉雯則告訴記者,她的體驗是欣喜的。從今年1月開始試運行,到7月快手公司宣布決定取消,這半年她擺脫了周末到崗公司一天的硬性要求。是否加班的選擇權,回到了自己的手中。
“從強制加班到自願加班,我們的主動權更大了。雖然任務量沒有變,但我可以盡快把手頭上的事做完,這樣就能爭取更多自由支配的時間。”曉雯說。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全球科創人才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姚凱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相比加班,提升勞動效率更重要。否則,在勞動效率沒有提高的前提下,同樣的工作量會導致變相的加班,不僅達不到上述目標,還會引起新的負面效果。
他建議,企業應該重視通過培訓、激勵和提升員工技能,以提高單位時間勞動生產率。同時,鼓勵參與式管理,讓員工以主人翁姿態參與勞動用工和各項管理工作。從員工的多層次需求方面加強服務,針對不同類別員工的不同需求,在服務中為員工創造價值。只有塑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員工工作家庭平衡發展賦能,才能全面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閻天強調,從法律角度,無論雙方自願與否,超長加班都違反了勞動法律。我國是個勞動生產率還不高的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主要靠拼投入,這決定了加班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加班可以,超長加班會帶來過勞問題,損害勞動力的再生產,還會減少閒暇,降低消費,不利於拉動經濟增長。
“可以確定的是,勞動法保障的應當是公共利益,而非單純的勞方還是資方的利益。過度加班損害的不僅是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更重要的是將人只定位為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忽略了其他身份,比如家庭中的父母子女。人,應當在多重身份中獲得全面發展。”婁宇說。(應受訪者要求,張頌、李麗、曉雯系化名)文/馬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