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App開屏彈窗信息投訴量環比降五成彈窗廣告是否違法?專家解讀
法律專家告訴我們,彈窗廣告本身並不是法律所禁止的形式,但是在《廣告法》和《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中,都對彈窗廣告的發布形式以及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
其中《廣告法》第44條就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的形式發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識,並確保可以一鍵關閉。
法律專家岳屾山:從這些規定上我們就能夠看出來,像刷屏廣告或者開機開屏廣告的話,如果沒有顯著來標明關閉的標識,或者標識很難直接進行使用,甚至是點了這個標識會被誘導去看這些廣告的話,那都是屬於一種違法的彈窗廣告。那根據《廣告法》的規定,是可以對廣告主處以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信部:常態化監管基礎上繼續強化App治理
工信部還表示,將在常態化監管的基礎上,繼續強化App的治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App數量為302萬款。為進一步保護用戶權益,工信部已先後開展六批次集中抽查,檢查了76萬款App,通報了748款違規App,下架了245款拒不整改的App。下一步,工信部還將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大力提升檢測能力,年底前將檢測覆蓋達到180萬款App。
(編輯王洪禹)
原標題:二季度App開屏彈窗信息投訴量環比降五成彈窗廣告是否違法?用戶權益如何保障?專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