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動自行車到底怎麼管?記者調查電動自行車治理難
“又有人推著電動自行車進電梯,你們到底管不管,真出事了怎麼辦?!”7月9日下午,下班回家的陳女士給居委會打去電話。她都覺得自己有些歇斯底里了——因為這個問題老是解決不了。
陳女士居住在北京市朝陽區望京的一個老小區內,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擺放於樓道等問題她反映過多次,居委會總是回复說會加強宣傳引導,但一直沒看到什麼效果。“我真怕有一天新聞裡的悲劇會在身邊發生。”她對《法治日報》記者如是說。
近年來,因為電動自行車進樓自燃引起火災導致人員傷亡的事故時有發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每年約發生2000起電動自行車火災;致人傷亡的案例中,90%發生在門廳過道以及樓梯間等公共場所。
那麼,到底為什麼電動自行車進樓問題難治理,又該如何治理呢?記者進行了深入走訪調查。
自燃事故頻繁發生
居民仍存僥倖心理
那天,陳女士下班回家,準備乘坐電梯時,看到一位女士推著一輛電動自行車準備進電梯,旁邊還跟著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
“您好,電動自行車不能進電梯,萬一出事不得了,何況您還帶著孩子。”陳女士攔住對方勸說道。
“沒事沒事,這車是正規商店買的,安全得很。”對方回复。
陳女士按著電梯開門鍵繼續勸說,對方不耐煩了,說道:“你管得也太寬了吧,我推車回家這麼多年了,從沒出過事。”
最後實在沒辦法,陳女士只好自己退出電梯,等待下一趟電梯。
“簡直無法理喻。”後來在小區電梯裡接受記者採訪時,陳女士仍憤憤不平。她指著電梯裡一個顯示屏幕——上面正播放今年5月10日四川成都一小區電梯裡發生電動自行車自燃事故的視頻,“慘痛的教訓就在眼前,竟然還有人熟視無睹”。
記者看到,視頻裡,一男子推著電動自行車進電梯,在電梯門關閉的瞬間,電動自行車突然冒煙起火。當時,電梯內有3名男子,一名女子抱著一個嬰兒,3秒內火焰吞噬整個電梯間,導致嬰兒在內的多人被燒傷。
據公開報導,近年來,多地均發生過電動自行車進樓、進電梯後自燃,或充電時起火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2020年9月4日,北京市朝陽區居民王某把電動自行車電瓶帶回家裡,在陽台充電時發生自燃,導致其兒子被燒成重傷;同年8月7日,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金陵村小區一棟居民樓的樓道內,一輛電動自行車突然爆炸起火,造成3人死亡。
“我自己也有孩子,看到這些新聞後十分揪心。更令我後怕的是,身邊也經常看到有人推著電動自行車進出、上下電梯。”陳女士說。
陳女士的經歷並非孤例。《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在北京、河北、天津隨機走訪了11個小區後發現,其中9個小區存在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樓宇大廳或安全出口處,不少居民推著電動自行車乘坐電梯。
電動自行車進樓,風險隱患大。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應急警務教研室主任寇麗平教授介紹說,一些電動自行車由於其自身設計問題和不規範使用,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因過載、短路、接觸不良等易起火甚至產生爆炸,加上車輛外殼、坐墊、控制器、燈具等部位通常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起火後燃燒速度快,短時間內就會產生大量有毒物質,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生活中,有的居民在樓外私拉電線充電,也有攜帶電池上樓充電的,這都不是正確的充電方式,徒增火災發生危險。”寇麗平說,近年來,此類火災頻繁發生並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但很多人仍心存僥倖,對此應當引起重視。
口頭勸阻收效甚微
物業表示無能為力
採訪當天,陳女士帶著記者去所在小區居委會投訴,並要求居委會對電動自行車進樓行為進行整治。居委會工作人員回應稱,他們會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但是對推車進樓的居民,除了口頭勸阻外也無能為力,“因為我們沒有處罰權”。
記者註意到,陳女士所在樓棟的大門口和一層電梯旁,都張貼著居委會對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樓的宣傳單——A4紙上打印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樓梯、樓層內充電、佔用安全通道”“電動自行車起火奪命只需100秒”等宣傳語。而該單元樓一層的步行樓梯口,就停放著一輛電動自行車,上面已經蒙上了一層灰。
陳女士告訴記者,大半個月前,她發現這輛電動自行車後,第一時間給居委會打了電話。次日,這輛電動自行車上被貼了一張《北京市物業管理區域不良行為勸阻通知書》,上面寫著“我公司於2021年6月21日巡查中發現,您(單位)存在公共樓道存放電動自行車等不良行為,該行為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作為本項目的管理單位,現依據管理職責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勸阻您(單位)立即停止實施上述不良行為,並自行整改到位,我公司將做好配合工作”。但時至今日,這輛電動自行車仍然停放在原處。
“我們確實關注到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不當的問題,但是因為我們沒有處罰權,除了張貼宣傳標語和日常勸導之外,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對此,我們也感到很無奈。”該居委會一位姓趙的工作人員說,“如果住戶因為這個事情發生爭執,我們會出面調解。”
就該小區物業對於停放在樓道裡的電動自行車僅下發勸阻通知書而未有進一步舉措的行為,記者通過電話向物業公司了解情況。工作人員高先生告訴記者:“這一情況已經上報給相關部門,後續沒有指示,我們也不能做什麼。”
今年6月,應急管理部公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以1萬元罰款。
進樓現象屢禁不止
背後原因值得深思
實際上,針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問題,近年來有關部門曾多次出台文件明令禁止:
2017年12月,公安部發布《關於規範電瓶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提出公民應當將電瓶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瓶車或者為電瓶車充電。
2018年5月,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召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視頻會議提出,多措並舉,下功夫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等問題,斬斷火災發生的鏈條。
那為什麼電動自行車進樓現像還是屢禁不止呢?
連日來,記者採訪京津冀不少居民發現,一些居民完全沒有風險意識,不清楚電動自行車進樓的危害;一些居民清楚危害性,但心存僥倖;還有一些人知道有一定風險,但以小區沒有充電的地方、沒有停車棚、擔心被盜等理由推託。
記者隨機走訪的11個小區中,設置有充電樁、換電樁、停車棚等可以提供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功能等設施的小區有5個,且大多存在充電樁數量不足、不能滿足整個小區車主需求、車主對收費標準不接受等問題。
在天津市河東區一小區,記者觀察到,在距離一棟單元樓不遠的地方,設置有8個充電口的充電樁,而居民王先生仍選擇推車進樓。“充電樁那裡車停得滿滿噹噹的,根本沒地方充。即使有位置我也不去,上次我用手機掃碼充電,操作了半天也沒弄明白,電沒充上,還扣了錢。”王先生說。
在寇麗平看來,一些居民沒有消防安全意識,或者說安全價值觀出現了問題,在安全和方便之間,選擇了方便。而對電動自行車進樓的管理又輕落實,由誰管、怎麼管等問題都沒有達成共識,僅通過宣傳、舉報,根本無法實現防控目標。
她進一步介紹說,在事故預防中,有一個“3E對策體系”,就是從工程技術、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三個途徑預防事故,其中最能起到立竿見影效果的就是管理制度。然而,如果不解決電動自行車停車難、充電難的問題,即使電動自行車車主具備消防安全意識也無濟於事。因此,如何進一步加強硬件設施的建設,也就是“3E對策體系”中的工程技術對策,才是預防事故的根本出路。
“近年來,雖然很多小區設置了自助充電樁,但充電樁的覆蓋面無法滿足居民需求。硬件設施的缺失,使電動自行車進樓成為一種無奈的選擇。”寇麗平說。
亟須完善質量標準
建立健全配套設施
有沒有做得好的小區?記者在實地走訪中發現,11個小區裡,有兩個小區在解決電動自行車停放問題方面做得比較好。
一個是北京中廣宜景灣小區。該小區在南門外建了一個停車棚,用來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停車棚內設置有換電樁,以滿足車主的充電需求。車棚停車不收費。據車棚裡一位正在使用充電樁的女士介紹,電池充滿電每次差不多需要1元。
同時,該小區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據小區保安介紹:“這樣的安排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我們看到有人騎電動自行車都要攔下來,所以根本不會出現電動自行車進樓的問題。”
另一個是天津臨池裡小區。該小區設置了多個車棚。小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目前有6個存車處,都是和居民樓一起蓋起來的,當初是為了方便居民停放自行車,現在電動自行車成為居民出行主流工具,停車棚就主要解決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和充電問題。其中,十五號樓附近的停車棚能承載大約70輛電動自行車,而且車棚正處於小區出入口,很多居民都能看到,方便大家停車。”
除了設置停車棚,臨池裡小區居委會還在樓道門口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樓道的標語,通過居民微信群、社區通和微信公眾號,發送一些電動自行車事故的案例等,告知居民電動自行車進樓的危害。此外,還定期對小區樓道電動自行車進行清理。
記者儘管在實地調查時並沒有看到該小區存在電動自行車不規範停放現象,但臨池里居委會工作人員還是坦承:“小區目前仍然存在個別電動自行車進樓、私拉充電線下樓的現象”。針對此現象,居委會稱將發現一個勸導一個。
如何實質性解決電動自行車進樓難題?
多位受訪群眾和小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提出,應加大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讓廣大居民真正了解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危險性,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相互監督、相互督促,形成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阻止電動自行車進樓的共同體。同時,相關部門在規劃建設小區時,應該為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停放設置合理的區域,小區居委會、物業也應及時開闢合理的使用場所。對電動自行車進樓以及私改電動自行車等行為,應當明確相關監管主體,進行糾正和處罰。
“居委會應該掌握本轄區電動自行車的基本數據,對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充電設施進行總體規劃和建設,宣傳動員社區居民正確認識火災,落實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樓的責任;制定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並加以落實。”寇麗平說,物業應落實電動自行車管理的相關規定,開展持續有效的火災隱患排查,建立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樓的保安隊伍,對一些情況復雜的社區可設置電動自行車進樓障礙設備。
在寇麗平看來,政府有關部門亟須完善電動自行車質量標準,從本質上降低電動自行車起火的可能性。同時,從購買、充電、停放等環節全面規範電動自行車的使用,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的完善列入基層治理的範疇,解決車主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