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Memoji商標持有人創建應用程序只是為了起訴蘋果公司
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Memoji”應用程序的創建者Social Tech公司創建該應用程序只是為了支持對蘋果的訴訟。Social Tech在2018年開始起訴蘋果,聲稱該公司侵犯了其同名的安卓應用。
然而,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認為,Social Tech在”Memoji”一詞的使用方面沒有可保護的權利,因為該公司未能在商業中合法使用該詞。雖然該公司自2016年以來一直持有”Memoji”一詞的商標,但Memoji應用程序直到2018年蘋果宣布其Memoji功能之後才公開發售。
此外,Social Tech發布的Memoji應用曾被裁定為”有缺陷”,並被指責僅僅是為了保留其權利和支持其對蘋果的商標訴訟而倉促推出。2019年,美國地區法官Vince Chhabria作出了有利於蘋果的裁決。他引用了Social Tech首席執行官Samuel Bonet的內部通信,其中寫道:”我們正在排查所有的信息,準備對蘋果公司提起漂亮的訴訟!我們看起來非常好,挑選你的蘭博基尼吧!”
該裁決呼應了之前的調查結果,法官們都指出,創建一個有問題的應用程序並不能確保法律保護。此前,Social Tech公司曾對此案提出上訴,稱下級法院的判決有誤。Social Tech的律師John Pierce表示,他將立即開始準備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該公司堅持認為它擁有Memoji商標,認為蘋果對Memoji的使用導致Social Tech的Memoji商標被稀釋,出現不公平競爭,並違反了《紐約普通商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