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網約車甩客繞道才能帶來安全感
近日,交通運輸部起草了《關於修改<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悉,修改後的版本刪除了關於未攜帶相關證件、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違規收費等方面處罰的表述,對相關違規行為,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第63號)執行。這意味著,若網約車駕駛員有甩客、繞道等行為,相關處罰會加重。
根據現行規定,網約車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刪除相關表述,按照2016第63號令執行,同樣的違規行為,處罰力度明顯加重——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兩相對比,擬實施的新規定處罰力度比現行規定提高了4倍-10倍,這對網約車司機是極大的震懾。
從公開報導看,網約車無論是甩客還是繞道,都有多起案例出現。比如去年12月,武漢一名網約車司機以電力不足為由,凌晨將一名女乘客甩在鄂州鄉村公路旁開車離開。投訴後,網約車公司賠禮道歉,退還打車費用。比較典型的繞道案例是,6月12日,杭州高女士乘坐首汽約車網約車期間突然開門跳車,官方通報顯示司機兩次未按導航行駛,即繞道造成高女士恐慌跳車。
可能在很多人看來,重罰網約車甩客、繞道等行為,是為了向出租車管理制度看齊,即出租車甩客、繞道,將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網約車與出租車,服務對像都是乘客,服務方式也有相似之處,都是根據服務里程計價收費,所以,對同樣的違規行為,理應統一處罰標準。此次擬對網約車與出租車的甩客、繞道用同一處罰標準罰款,有助於這兩類司機“平權”。
筆者以為,加重處罰網約車甩客、繞道等行為,更大的意義是給乘客帶來了安全感。雖然出租車也出現過甩客、繞道,但相對來說,網約車的這種行為更讓乘客缺乏安全感。原因是,網約車外形沒有明顯標識,車輛基本上都是私家車,司機來源複雜且自由度較高。所以,出租車即使繞道,給人印像是司機只為多賺錢;而網約車一旦繞道,會讓乘客尤其是女性乘客擔心安全問題。
只有重罰網約車甩客、繞道,才能減少這種違規行為,乘客對網約車的信任感、安全感才能增強。從這個角度來說,修改制度對網約車行業是一大利好,司機、乘客乃至平台都會從中受益。譬如,倒逼司機行為規範後,可為網約車爭取更多客源;乘客更有安全感之後,出行會選擇更多。對平台企業而言,制度加大處罰力度後,相當於減輕了平台防範網約車甩客、繞道的壓力。
所以,這種針對網約車司機違規行為的製度之變,作為規範對象,網約車司機要理性看待,這是製度公平對待網約車與出租車的體現,是提升網約車形象的重要契機。只要網約車司機規規矩矩,不繞道、不甩客,即使處罰再重,也不會影響損害司機利益。再加上網約車都有導航,司機是否繞道,乘客很容易發現,“重罰+導航”將促使網約車規范運營,遏制甩客、繞道等違規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