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困“算法中的人” 外賣配送、網約車就業的“國5條”來了
風裡雨裡,奔波為你——互聯網平台經濟催生大量新型就業崗位。與此同時,外賣騎手們看似擁有自由的工作狀態,實際上並不自由,他們被稱為“困在算法中的人”。
曾經當過5個月外賣小哥的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博士後陳龍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算法系統甚至會根據外賣員的身高、步幅步頻等,來定制他們送餐所需的時間並制定最快的送餐方案。此外,在很多加盟點裡,訂單分配並不公平,一部分人總可以拿到更近更多的訂單,他們的薪水也比其他的專送騎手薪水高得多。此外,去雇主化、勞動關係靈活化的特徵,也使得外賣騎手等新業態從業者無法獲得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的保障。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確定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會議從勞動關係、勞動報酬、職業傷害、技能培訓、養老醫療保障等五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對於涉及約2億靈活就業勞動者撐起的零工經濟新業態,國務院推出一套維護新業態勞動者勞動權益的政策“組合拳”,中國新業態經濟將進入規範發展的新階段。
來源:中國政府網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主任張成剛對第一財經表示,十三五期間,我國對新就業形態採取的主要是支持發展的態度,以包容審慎的原則進行監管,在這個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社會熱點,甚至是一些勞動爭議的事件。十四五規劃提出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此次國常會關於新就業形態的5條措施(下稱“國5條”)均是圍繞“規範”這個原則來進行的。
靈活就業更需“安全感”
在7日的國常會上,提出適應新就業形態,推動建立多種形式、有利於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勞動關係。對採取勞務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關企業應合理保障勞動者權益。此次將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等行業為重點,開展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去年底,某外賣平台一騎手在送餐途中猝死,其家屬在追究工傷保險責任由誰承擔時,被告知僅可以獲得2000元人道主義賠償和3萬元商業意外險賠償。在社會廣泛關注下,該平台最終給予騎手家屬60萬元撫卹金。
騎手的權益保障已受到廣泛關注。近期,“副處長送外賣12小時賺41元”一度衝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故事的主人公——北京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副處長王林深入基層一線,體驗了外賣小哥的不易。王林說起這段經歷,稱綜合來看,“外賣小哥是一個入門門檻較低的工作,收入相對來說還不錯”。
在王林參與錄製的紀錄片《我為群眾辦實事之局處長走流程》中,不少眾包騎手錶示“每天3元的保費不知道包含哪些”,意味著騎手並不了解自己承擔費用的保險能保障哪些權益。
對於這一問題,紀錄片中美團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為網約配送員提供的權益方式主要是通過商業保險,眾包騎手每人每天3元保費從佣金中扣除,其中包含60萬元的身故傷殘險和5萬元的醫療費。
除了眾包騎手,美團平台上另一類騎手是專送騎手——在工作機制上,眾包騎手自主搶單,專送騎手平台派單且工作時間更加固定。
一位專送騎手對第一財經表示,“我每個月交80元的保險費,直接從工資裡扣。”但對於保險費具體保障哪些權益,該騎手同樣表示並不清楚。
也有騎手錶示罰款問題才是重點。另一位專送騎手對第一財經表示,和眾包騎手相比,專送騎手受差評和投訴影響更大;無論是一類投訴還是二類投訴,罰款都較高。
對於目前商業保險能否保障騎手權益一事,國際新經濟研究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鄭磊對第一財經表示,平台現在和騎手多是兼職勞務關係,所以騎手的社會保險有所缺失。此外,騎手在配送過程中也可能對他人存在傷害風險,現階段對這一問題重視不足。
鄭磊表示,壟斷導致騎手對個別平台的依賴性過大。如果市場競爭較充分,不同平台之間也會在薪酬和福利(包括保險)方面進行競爭,形成一個相對合理的薪酬和風險保障結構。
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對第一財經表示,平台企業應該和保險公司合作推出針對騎手的特定險種,以保障騎手權益。
針對騎手福祉問題,美團此前在官方公眾號發文稱:“今年以來,我們舉辦了53場騎手懇談會。去除重複問題後,一共收集到60多條騎手的反饋建議,目前有25條已經完成改善或進入改善流程。關於騎手的保障福利,未來,我們會積極參加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配合政府工作,為騎手提供職業傷害保障。”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靈活就業行業為網約車司機。目前,沒有公司為他們繳納社保、醫保等保障,這也是新業態發展下的另一個問題。
北京網約車司機劉師傅對第一財經表示,他報名了“靈活就業”人員社保,每個月自費認繳。他希望平台能負責司機保險。“我覺得平台有必要給司機交社保或五險一金。網約車司機是一個新興職業,怎麼能夠不上保險呢?”劉師傅認為,網約車司機目前只是合作共贏的關係,並沒有歸屬感。劉師傅用了一個比喻形容和平台的關係,“好像打仗需要後勤保障,司機也需要歸屬感和保障,才能沒有後顧之憂。”
另一方面,劉師傅表示不清楚司機和平台之間的權利義務,遇事不知道該如何解決。“一旦有事不知道該向誰反映,只能找客服,但是客服的權力有限。”
截至發稿,美團等企業尚未對記者的採訪要求作出回應。
建立多種勞動關係
中國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所長婁宇認為,我國的勞動法是一個嚴格的“二分法”,只要認定了勞動關係,就可以享受勞動基準的保護;但如果不認定勞動關係就屬於民事關係,出現問題就只能協商解決,不能用法律的強制性去保護勞動者。
目前的勞動法律法規在判定勞動者與平台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時面臨很大的困難,勞動者的權益難以在法律框架內獲得相應的保障。
張成剛表示,國務院提出推動建立多種形式、有利於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勞動關係。與現有的平台企業和勞動者之間只是民事關係相比,建立多種形式的勞動關係是一項收緊的措施,會增加平台需要承擔的保障責任。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適應新業態的勞動關係要比傳統的勞動關係責任小,這也就意味著平台企業需要承擔的責任比傳統企業還是要少一些。
從目前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來看,廣東、浙江等地更加傾向於維持勞動者與平台之間現有的關係,而像南京等城市則傾向於收緊,將新業態的一部分納入傳統的勞動關係之中。
今年5月1日,南京市試行《關於規範新就業形態下餐飲網約配送員勞動用工的指導意見》,即“外賣用工18條”。
這份意見將外賣騎手分為專送騎手與眾包騎手,要求專送騎手與用人單位所締結的用工關係為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書面或口頭形式的勞動合同;眾包騎手則被定性為靈活就業人員,與平台企業或勞務外包企業建立勞務、承攬等法律關係。
“外賣用工18條”規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外賣騎手,應當依法由用人單位投保參加社會保險,雙方協商確定勞動報酬、休息休假、職業安全保障等事項。
抽成比例、算法需聽取勞動者意見
“國5條”中的第二條提出,企業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督促平台企業製定和完善訂單分配、抽成比例等製度規則和算法,聽取勞動者代表等意見,並將結果公示。不得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台就業。
張成剛認為,大部分平台企業是可以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但在製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方面還存在著問題,其中關鍵是行業層面的勞動定額一直都沒有建立起來。當談到新業態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時,缺乏明確的勞動定額標準,這一問題確實需要進一步探討。
針對外賣快遞中工傷事故頻發的情況,國常會提出,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等行業為重點,開展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第一財經從相關人士處了解到,這一試點預計在7月推出。
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會與傳統的工傷保險有所區別,更加強調多方的責任。按照此前國務院的部署,開展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合理界定平台企業責任,探索用工企業購買商業保險、保險公司適當讓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機制。
婁宇表示,工傷保險試點方面要突破的是勞動關係以及工傷認定時的“三工條件”,即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工作原因等限制。
在養老保險方面,此次的“國5條”提出,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
婁宇對第一財經表示,對靈活就業人員來說,最難的還是養老保險。平台不願意與勞動者建立僱傭關係,根本上還是考慮到成本問題,尤其是養老保險的成本,作為動輒以百萬員工來計的平台企業來說,這種負擔是它們難以承受的。
張成剛認為,戶籍限制是長期以來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面臨的一個難題,放開參保的戶籍限制在大部分城市都可以做到,但在特大城市還會面臨著一定的困難,不同的地方可能會採取不一樣的政策。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表示,當前需要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適應性,突破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和享受待遇的戶籍限制,結合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的特點完善參保和待遇條件,增強參保激勵性和經辦靈活性,在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之間架設階梯,引導靈活就業人員由居民養老保險逐步轉向職工養老保險,增強未來養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