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布教育收費“十條禁令”: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
記者3 日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 (簡稱《通知》)。《通知》結合四川民眾關心的突出問題,提出了規範教育收費的“十條禁令”。
《通知》提出,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嚴禁中小學校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製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應由學校按相關法律法規統一購置,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通知》提出,嚴禁違背學生意願強制參加課後服務。中小學課後服務堅持學生及家長自願原則,嚴禁學校乘課後服務之機組織集體教學、違背學生自願原則強制學生繳納課後服務費。
《通知》提出,嚴禁對正常教育教學管理事項進行收費。嚴禁中小學校將國家和本地區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如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圖書館查詢、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飲奶、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等費用。嚴格規范家委會行為,嚴禁以家委會名義攤派收取以上費用。
此外,《通知》還要求,嚴禁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項目。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和讚助費。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嚴禁強製或者暗示學生購買教輔軟件或資料。嚴禁非營利民辦學校取得或轉移辦學收益。嚴禁民辦學校收費備高收低或備低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