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箱快遞被順豐送到垃圾場當事人回應:尚未達成初步賠償方案
近期,“順豐把我的12箱快遞全扔進了垃圾場”事件受到關注。6月24日,接受第一財經記者獨家採訪時,當事人網友“王的米”表示,在進行了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發聲後,6月23日晚間順豐與他進行了聯繫,目前尚未達成初步的賠償方案。
對於文章中提及快遞總價值500萬一事,“王的米”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稱快遞價值500萬是因為“他們告訴我說如果估值比較低,處理層級它就比較低,對方不會那麼重視,我被逼無奈說預估價值為500萬。”但即使如此,順豐在後續幾天中仍未給出解決方案。直到“王的米”通過微博和微信發聲,才引起對方重視。
而對於確認丟失物品的估值,“王的米”表示“算上玉器、瓷器以及藏書,應該有大幾十萬。其中有一個是大的柿紅釉包銀建盞,市場參考價幾十萬,品相稍微差的也是大幾萬。”除去各類收藏,日記、手稿等物品的價值還需要進一步確認。
第一財經就此事詢問順豐方面人士,截至發稿未獲得回應。記者通過該網友提供的單號諮詢順豐客服,對方反饋“顯示已經有同事負責介入和跟進受理”。
此前網友“王的米”發文表示,6月6日下午他通過順豐快遞從北京向上海寄送了裝有私人物品、藏品、日記本、手繪本、設計稿等在內的12箱東西。
6月12日,該網友打電話與順豐上海向陽速運集配站的配送員約定當天下午4點30送貨,並且在上午11點35分再次確認了配送時間。下午未收到貨時該網友又打了五六通電話催促送貨,但一直到晚上8點20分快遞員才將東西送到。此時他發現原本收納整齊的12箱東西,重新裝成鬆鬆垮垮的13箱東西,同時4箱書沒有了。當時快遞員解釋說貨物在倉庫時繃帶斷了、貨灑了。該網友搬到家裡檢查後發現,箱子裡有很多不是自己的物品。此外,東西亂七八糟,衣物上都有污漬、夾雜著碎紙、砂石、垃圾。
該網友通過不斷追問,在6月13日得知他的所有物品在6月12日中午被順豐送到了垃圾場,其中部分物品在6月12日被順豐快遞員找回送至網友處,部分已經無法找回。在該網友去垃圾場尋找自己的物品時,被告知當天已有一大批垃圾都已經被壓縮打捆回收了。
6月14日下午,順豐向陽速運集配站的主管高勇對該網友表示,只能進入理賠環節,東西已無法找回。
隨後的6月14日至6月18日,該名網友不斷聯繫順豐客服希望商討賠償問題,但並未獲得明確信息。期間該網友收到保險公司的電話,表示按照順豐保價賠償金額是2000元,該網友拒絕接受。
6月19日至6月22日,“王的米”與順豐的溝通陷入了停滯。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貝貝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如果確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毀損、滅失,違反合同約定的情形,一般情況下順豐公司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對於貨物賠償價值,王貝貝表示如果客戶可以證明該托運的貨物是其聲稱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具體價值。客戶提起訴訟請求賠償上述損失的,司法實踐中,法院有可能支持客戶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