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項審議中法案可能迫使Apple TV+等流媒體服務推廣本地內容
加拿大政府正在努力批准一項法案,要求所有服務於該國的流媒體服務,包括Apple TV+和Apple Music,資助、分發和推廣加拿大地區生產的內容。該法案被稱為C-10法案,將使主要的流媒體服務與傳統的廣播公司受到同樣的要求。受影響的公司將包括蘋果的流媒體服務,以及YouTube、Netflix甚至TikTok等公司。
賈斯汀·特魯多政府起草該法案是希望在越來越多的加拿大人轉向互聯網娛樂時保護國內文化產業。加拿大政府希望特別限制美國文化的影響,因為用戶所接觸的大部分內容來自生活在美國境內的內容製作者。反對該法案的人擔心它將對言論自由施加限制。其他批評者還擔心,首先它很難執行。該法案的語言被稱為”模棱兩可”,因為雖然草案表明不會規範用戶活動,但由用戶驅動的網站產生的內容卻會被規範。
該法案具體針對”可發現性”,並要求公司推廣加拿大的內容生產商,而不是其他地方的生產商。然而,對於用戶驅動的網站,即YouTube和TikTok,人們擔心的是政府會有太多的過度行為。批評者擔心,政府可能會根據創作者的位置來壓制自由言論。
目前還不清楚該法案是否會成為法律,因為它仍然需要加拿大參議院通過。今年晚些時候的加拿大選舉可能會大大影響立法的通過能力。如果參議院否決了該法案,政府將需要重新起草該法案,並重新開始這一過程。
多倫多有一個龐大的電影產業,像現已結束的《超自然》和目前的《星際迷航:發現》都是在這裡拍攝的。目前還不清楚這些內容將如何被計入C-10提出的要求中。
加拿大也不是唯一提出這種法案的國家。2020年12月,歐盟立法者提出立法,要求流媒體巨頭提供30%的歐洲內容,否則將面臨封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