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員工持股計劃出爐與利益輸送“切割”很有必要
日前,格力電器公告了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公告顯示,擬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總人數不超過12000人。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規模不超過30億元。格力電器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一經推出,在引發市場強烈關注的同時,質疑聲也不絕於耳。
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是上市公司員工激勵機制的不同方式,上市公司出於留住核心技術人員、高管,或出於其他方面的需要,往往會推出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由於目前格力電器正處於數字化轉型、多元化擴張的關鍵時期,此時推出員工持股計劃亦是應有之義。
與某些上市公司員工激勵機制覆蓋面較窄,惠及面有限不同,此次格力電器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員不超過12000人,佔其員工總數的14.3%。因此,不僅參與人數眾多,且覆蓋面亦不低。而且,格力電器員工持股計劃的股權不能隨意出售,即使是在限售期滿後,如果未經工會事先確認,自行出售或質押股份,工會將有權收回股份收益,這對於穩定員工隊伍,避免此前頻頻出現的核心技術人員被“挖牆腳”現象將大有幫助。
格力電器員工持股計劃披露後,其股價也立即作出反應。6月21日,格力電器跳空低開低走,尾盤報跌4.79%,成交量亦大幅放大。格力電器股價當天的表現,其實也是市場對於其員工持股計劃沒有均衡好公司、股東、員工三者之間利益的一種反應。
事實上,縱觀格力電器的員工持股計劃,個人以為值得關注的方面還真不少。格力電器此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股份來自其此前回購的股份,今年6月2日格力電器發布的《關於股份回購進展情況的公告》顯示,其第三期回購股份最低價為55.59元。由於員工持股計劃的認購價為27.68元,實際上也意味著其回購的股份將出現高價買入,低價賣出的現象,這無形中既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損害了其他股東的利益。
根據格力電器員工持股計劃,此次擬認購股份上限為1.084億股,中層幹部、核心員工擬認購0.747億股,佔比68.92%。而包括董事長董明珠在內的8位董監高則佔據了31.08%的股份,其中董明珠一個獨占27.68%。無論是董監高,還是董明珠個人,這樣的分配顯然也難言公平。
從格力電器員工持股計劃行權的業績考核指標看,2021年淨利潤較2020年增長不低於10% ,且當年每股現金分紅不低於2元或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當年淨利潤的50%;2022年淨利潤較2020年增長不低於20% ,且當年每股現金分紅不低於2元或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當年淨利潤的50%。2020年受疫情影響,格力電器淨利潤221.75億元,同比下滑10.21%。業績考核基數較低,客觀上也意味著其行權門檻較低。
此外,格力電器員工持股計劃認購股份的價格為27.68元,而上週五的股價為53.68元,兩者相差近五成。員工持股計劃中如此低的認購價,在上市公司中較為罕見,因而同樣值得商榷。而且,由於認購價格較低,不排除限售期滿後相關股東大肆拋售的現像出現,如此又會影響到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波及到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格力電器的員工持股計劃,目前從外在看既涉嫌損害上市公司與股東的利益,也存在利益輸送的嫌疑,需要公司管理層做出進一步的說明。較低的認購價格、較低考核指標與行權門檻,以及董監高特別是董明珠擬分配股份比例偏高,背後都無法逃脫利益輸送的質疑。個人以為,無論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還是員工持股計劃,都應該與利益輸送做好“切割”。否則,不僅對上市公司與全體股東不公平,也會在市場上造就新的不公平。
因此,就格力電器的員工持股計劃而言,向上調整認購價格,向下調整董監高佔比過高的現象非常有必要。
(作者曹中銘系財經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