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亞馬遜?美國眾議員“迎戰”科技巨頭
美國西雅圖女眾議員Pramila Jayapal於近日發起了一項反壟斷提案,可能將迫使亞馬遜(AMZN.US)面臨分拆壓力。Jayapal提出的終止平台壟斷法案(Ending Platform Monopolies Act)得到了美國國會兩黨的支持,該法案的目的是遏制四大科技巨頭(亞馬遜、Facebook(FB.US)、蘋果(AAPL.US)和谷歌(GOOG.US))權力。
繼去年秋季結束的為期16個月的反壟斷調查之後,美國眾議員本月公佈了五項反壟斷法案,旨在通過限制這些科技巨頭吞併或削弱競爭對手的能力製衡它們的權力。
Jayapal的提議將允許聯邦政府起訴,以迫使四大科技公司出售被視為“利益衝突”的業務。這將意味著亞馬遜不能再為第三方賣家運營市場,同時也不能用自家的產品與其競爭。其他科技巨頭也需要進行類似的分拆,所有這類公司都可能因不合規而面臨巨額罰款。
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副主席Jayapal表示,不能相信大型科技公司會自我監督,即使加強了聯邦監管也可能不夠,因此必須強制分拆。
Jayapal在接受采訪時指出:“這不僅僅關乎亞馬遜,還事關四大科技公司的壟斷權力。對於在多個平台上運營、存在利益衝突和業務競爭的公司來說,以壓制競爭的方式使用權力是一種不可抗拒的衝動。”
另外,她還提及了谷歌和Facebook在廣告平台的主導地位,這兩家公司吞噬了大部分在線廣告收入,加速了報紙和其他地方新聞機構的衰落。
亞馬遜的統治地位
亞馬遜自去年創下銷售記錄,並在疫情導致多數零售店關閉之際繼續招兵買馬,實現超越波音(BA.US),成為了華盛頓最大的私營企業。截至2020年,該公司在西雅圖擁有超過8萬名員工,較上一年增長了25%。
儘管亞馬遜在當地經濟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並為市場提供了眾多高薪技術工作,但在很久以前,亞馬遜就不再僅僅被視為一名簡單的私人企業雇主。由於對待員工的態度以及對住房負擔能力的影響,亞馬遜遭到了西雅圖部分領導和活動人士的猛烈批評,甚至對其充斥敵意。
對當今無所不在的大型科技巨頭的關注,在某種程度上讓人想起了美國過往的反壟斷鬥爭。例如,上世紀80年代,聯邦政府強行打破了貝爾系統(Bell System)電話業務壟斷。此外,上世紀90年代末,美國還試圖打破微軟在個人電腦市場的壟斷地位,這場爭鬥最終以2002年達成的一項協議而告終,而該協議在某方面限制了微軟的行為。
美國各個政治黨派的回擊
如今,四大科技公司已經激起了來自各個政治黨派的回擊,儘管原因並不總是相同的。並且,在上週推出的五項眾議院法案都得到了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共同支持,不自然地形成了某種聯盟形式。
例如,作為民主黨人、美國國會進步黨團主席Jayapal提出的法案,是與保守派人士、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眾議員Lance Gooden共同發起。
在近期的採訪中,Gooden認為,像亞馬遜和Facebook這樣的公司並“不尊重”自由市場,它們想要控制市場的思想、言論,還有植入式廣告。而實際上,它們是在推銷自己控制搜索引擎結果和引導網絡流量的能力。”
在反壟斷浪潮下,亞馬遜的高管開始為自家做法進行了辯護,他們認為,分拆亞馬遜或以其他方式監管其廣受歡迎的平台的努力,最終會損害消費者和小型企業。
而當被問及Jayapal發起一項分拆亞馬遜的法案時,該公司發言人Jack Evans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我們尚未對該法案發表評論,並將拒絕對Jayapal議員的角色置評。 ”
然而,在去年秋季回應眾議院反壟斷報告的一篇博客文章中,亞馬遜評論了其“邊緣觀念(fringe notions)”,並表示“錯誤干預自由市場將扼殺獨立零售商,並通過迫使小型企業退出受歡迎的在線商店、抬高價格以及減少消費者的選擇和便利,來懲罰消費者。”
第三方商家的“反對”
雖然數以百萬計的第三方賣家能從亞馬遜的Marketplace平台上的銷售中獲益,但部分商家已將其視為“與魔鬼的交易”,稱亞馬遜通過控制電商交易的幾乎所有方面來擠壓他們,並推高競爭對手的價格。
位於雷德蒙德、銷售筆記本電腦擴展底座及其他電子產品的Plugable Technologies公司創始人Bernie Thompson表示,他的公司85%以上的銷售額來自亞馬遜平台。
Thompson稱,亞馬遜建立了一個“非常成功的模式”,邀請競爭對手進入其平台以及擁有巨大的客戶群。不過,他表示:“但在各個層面上,亞馬遜擁有一定的優勢。擁有一個公平公開的競爭環境從來都不是亞馬遜的價值觀或重點之一。”
另外,Thompson對國會加強對亞馬遜行為的審查表示歡迎。他指出,雖然政府監管存在風險,但“一個大型實體不受競爭壓力影響的市場也存在巨大風險。”
上個月,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Karl Racine首次在美對亞馬遜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亞馬遜的行為“人為抬高”了面向消費者的價格。
並且,亞馬遜還被指控利用其龐大的銷售數據庫,瞄準第三方賣家,並以低於第三方賣家的價格出售產品。在某些情況下,亞馬遜基本上是複制第三方賣家的暢銷產品,然後以更低的價格出售。
對此,該公司一直否認以這種方式濫用第三方賣家數據。2019年,亞馬遜的一名律師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表示,“我們不使用個人賣家數據”在平台上與其他企業競爭。
但在去年,根據相關媒體援引對20多名前員工的採訪報導稱,亞馬遜員工曾利用這些數據推出了屬於自家的產品,並從中受益。
Jayapal在去年的美國國會聽證會上就這一報告向亞馬遜CEO貝佐斯提出了質疑。貝佐斯回應稱,公司有一項禁止使用此類數據的規定,並正在調查員工是否系統地違反了該規定。
一位名為Jason Boyce表示其親身體驗了亞馬遜的商業策略,從2003年開始,他成功地經營了一個第三方銷售業務,並成為體育用品的主要銷售商。
Boyce表示其曾經是亞馬遜最大的支持者,但現在他對該公司的情感是“愛恨交織”,其中更多是“恨”。
Boyce指出,亞馬遜利用自家成功的產品,以折扣價出售相同或類似的版本,從而削弱了他在瑟馬米甚市經營了多年的業務。最終,他賣掉了自己的公司,創辦了Avenue7Media,為其他商家提供如何在亞馬遜系統找到正確的應對方法以及自我保護的建議。
Boyce稱,亞馬遜仍在使用一些策略擾亂第三方賣家,比如讓消費者更難獲取不受歡迎的商家的物品的鏈接——當消費者沒有耐心,在比較網上商品的時候,這將成為一個巨大的劣勢。
因此,Boyce的證詞在眾議院的反壟斷調查中被引用,並稱政府應更早地進行干預:“要么分拆,要么採取更為嚴密的保護措施來維持競爭。”
對於這種評論,亞馬遜辯護稱,其在1999年開創性地決定歡迎第三方賣家加入其平台,這一決定令消費者、第三方賣家以及公司都獲益良多。
亞馬遜在去年的一篇博客文章中表示,將第三方賣家與亞馬遜產品分開,將復興亞馬遜在過去20年前曾經嘗試過、失敗的兩店模式,這種模式遭受了小型賣家和客戶的拒絕。
其他組織的評論
美國商會也批評了眾議院的一系列提案,包括Jayapal針對四大科技公司的提案。
美國商會執行副會長兼首席政策官Neil Bradley近期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針對特定公司的法案,而不是把重點放在商業行為上,純粹是糟糕的政策,從根本上講是不公平的,這可能會被裁定違憲。”
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資深研究員Mark McCarthy一直在跟踪這場戰隊大型科技公司的辯論,他認為,Jayapal等人提出的法案中概述的反壟斷方法有利有弊。他表示,迫使亞馬遜與其第三方市場分離可能會產生一些負面影響。
McCarthy表示:“這樣做的後果可能對消費者和商家都不太友好。”他認為,消費者將更難找到產品,賣家也可能會失去客戶。
McCarthy指出,民主黨眾議員David Cicilline提出的另一項反壟斷法案不會迫使科技公司分拆,但將禁止“主流平台”的“歧視性行為”,並規定亞馬遜使用從第三方賣家產品上獲得的非公開數據是非法的。
McCarthy認為,不採取任何措施才是錯誤的:“這正是我們需要進行的對話,討論如何最好地應對這些公司擁有的巨大權力。我很高興這個話題被提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