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公佈針對科技巨頭的全面反壟斷法案
據外媒AppleInsider報導,在對科技巨頭的市場力量進行調查後,美國眾議院立法者提出了一系列全面的法案,旨在削減矽谷巨頭的力量。新的立法方案是基於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長達一個月的調查報告而製定的。該調查對蘋果、亞馬遜、Facebook和Google等大公司的商業行為進行了調查。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週五,眾議院公佈了針對其中一些商業行為的五項措施,反壟斷倡導者認為這些商業行為扼殺了市場上的競爭。
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主席大衛·西西林(David N. Cicilline)說:“現在,不受監管的科技壟斷企業對我們的經濟擁有太多的權力。”
其中一些法案包括《結束平台壟斷法案》,該法案將規定科技公司經營產生利益衝突的業務線為非法。例如,該法案可能會影響到亞馬遜,它經營著一個在線市場,但也在平台上銷售第一方產品。
《平台競爭和機會法案》是該立法方案的另一部分,它將禁止科技公司收購正在崛起的競爭對手。《增強兼容性和競爭法案》將使消費者更容易一起使用競爭對手的技術服務,並在這些平台之間切換。
另一對法案將更新申請費,並為美國最高反壟斷執法機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提供更多資金。
“(科技巨頭)在挑選贏家和輸家、摧毀小企業、提高消費者價格和使人們失業方面處於獨特的地位。西西林說:“我們的議程將平整競爭環境,確保最富有、最強大的科技壟斷企業與我們其他人遵守同樣的規則。”
科技巨頭很可能會對抗這項立法,這可能會重塑整個科技行業的格局。代表亞馬遜、Google、Facebook和其他科技公司的組織Netchoice表示,該立法可能會破壞美國公司和創新。
“在國會尋求促進美國創新和網絡安全的同時,立法者不應該通過立法,將陣地讓給外國競爭對手,並將美國數據開放給危險和不值得信賴的行為者,”NetChoice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卡爾-薩博(Carl Szabo)難過地說。
雖然這些法案具有兩黨性質,至少各有一名共和黨人和一名民主黨人簽署,但兩黨都有不同的立法理由。民主黨立法者專注於打擊經濟集中,而共和黨人則更狹隘地專注於他們所謂的言論自由問題。
經過16個月的調查,期間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在2020年7月的一次聽證會上作證,眾議院得出結論,科技巨頭的權力是壟斷性的。眾議院在2021年早些時候開始開會討論潛在的變革途徑。
美國參議院也在推行自己的反壟斷法規,並在4月舉行了一次聽證會。在聽證會上,來自Spotify、Match Group和Tinder等公司的代表稱蘋果的權力具有壟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