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敗訴要為一巴西iPhone 12用戶免費提供充電器
由於iPhone 12包裝中沒有提供充電器,今年3月蘋果被巴西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Procon-SP罰款1000萬雷亞爾(約合1218.4萬人民幣)。在最新審判中,來自巴西聖保羅的Mariana Morales Oliveira在法庭上贏得了為她的iPhone 12配備配件的權利。
這項審判結果是在5月23日公佈的,原告Mariana Morales Oliveira指控蘋果存在“捆綁銷售”行為。就目前而言,這是聖保羅州首例以此為由提起訴訟的敗訴案件。然而,這顯然為所有對該公司最近在iPhone包裝上的變化不滿意的iPhone 12買家開了一個先例。
Mariana的律師拉斐爾-誇雷斯馬(Rafael Quaresma)解釋說:“本案符合’捆綁銷售’的情況。客戶購買了智能手機,由於它沒有附帶充電器。因此,客戶有義務向蘋果公司單獨購買該配件。他補充說,保護環境的說法是相對的,因為該公司並沒有停止銷售或生產該產品。相反,它已經決定將其分開銷售”。Quaresma還舉了其他類似的例子,比如在市場上對塑料袋和機場的行李進行收費。
Quaresma 表示原告的訴求得到了法官的認可,蘋果所說的對環境的保護是選擇性保護,因為製造商並沒有停止銷售這些配件。唯一的區別就是,它不再包含在設備中。然而,你仍然可以單獨購買它。這有點毫無意義。只有智能手機附帶的充電器會污染環境?獨立的充電器就不會?
最終,法官裁定蘋果公司存在濫用行為,要求在10 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免費提供一個充電器。如果蘋果公司拒絕提供,那麼將會產生每天200 雷亞爾(約合243.68 元)的罰款,最高上限為5000 雷亞爾(609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