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車傳來重大進展無人駕駛汽車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
《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審議。《草案》明確規定智能網聯汽車經登記取得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後,可上特區道路行駛。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楊東龍指出,智能網聯汽車立法將是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第二個里程碑(第一個里程碑是2018年4月份三部委頒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以綜合改革試點為契機,深圳擬率先通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實現自動駕駛上路等應用管理的突破。
《草案》進一步放寬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範應用相關條件,規定智能網聯汽車可以上特區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開展道路測試和示範應用;高度自動駕駛和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開展道路測試或示範應用,經市相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可以不配備駕駛人。
同時,授權深圳市政府可以選擇車路協同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行政區全域開放道路測試、示範應用及商業化試點。
為了在智能網聯汽車准入方面先行先試,《草案》規定相關部門應組織製定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地方標準,並鼓勵相關行業協會組織製定團體標準。符合標準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目錄,允許在特區範圍內銷售、登記、上牌。(校對/Ar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