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彈”App創始人等27人因發布侵權視頻獲刑
經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對上海斯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干公司”)及王某等28人提起公訴,普陀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斯干公司罰金人民幣130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4萬元,
其餘2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到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不等的刑罰,另有1人將擇日宣判。
2015年,作為斯干公司創始人之一的王某正式創立了“第一彈”,這是一款針對95後、00後設計的APP,最初的“第一彈”主要分為“社區”和“宅物”兩塊。
“社區”內容包括番劇、趣圖、鬼畜、漫畫、cos、古風等;“宅物”裡主要是用戶對自己二次元物品的圖文分享。王某等人依靠貼吧宣傳等方式,讓“第一彈”在短時間內積累了可觀的用戶數量,也由此收到了多輪融資。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的加大,各大影視、社區平台紛紛對影視資源開展清理。
但是,出於對APP活躍度的考量,王某不僅沒有對社區進行徹底清理,反而在2019年下半年開始,在“第一彈”APP增設劇集板塊,並在未經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發布並傳播大量侵權影視劇集。
這是一種相當低成本的引流模式,僅支付極為少量劇集的版權費,憑藉播出大量國外盜版影視劇集,“第一彈”就積累了極為可觀的日活躍用戶數量,並通過收取廣告費、會員費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期間,斯干公司還成立了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負責“第一彈”APP的影視劇集審核及片源下載上傳等工作。
經司法審計,被告人王某任職期間,“第一彈”APP傳播侵權影視劇集1.4萬餘集。
靜安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斯干公司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構成單位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王某等28人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靜安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一方面督促侵權人及時退出違法所得等人民幣近300萬元;另一方面,針對涉案公司部分業務合法的情況,注重打擊犯罪與保護經濟並重,積極探索多種方式,助力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