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建議放寬歐盟的入境旅行限制
根據歐洲理事會更新後的建議,為取消特定第三國非必要旅行的限制,該國過去14天中每10萬居民中新冠病例數的規定從25例上調到75例。如果成員國接受疫苗證明以免除旅行限制(例如測試或隔離),則原則上應取消抵達至少14天前已經接種EMA批准疫苗的第三國旅行者的非必要旅行限制。
成員國還可以取消抵達至少14天前已經接種了完成世衛組織緊急用途清單程序疫苗的旅行者的非必要旅行限制。
在解除這些限制的情況下,成員國應視具體情況考慮對等原則。
如果第三國或地區的流行病學情況迅速惡化,特別是如果發現了令人關注的變體,則成員國應對所有進入歐盟的旅行者採取緊急、臨時的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