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手機維修店向中學生5元1天租賃手機
長沙張先生向瀟湘晨報投訴,雨花區一家手機維修店經常租手機給他兒子玩,嚴重影響兒子學習。他多次找到該店主請求不要再租,可一直沒效果。該手機維修店位於雨花區古曲南路,名叫“新視界”,張先生兒子在其附近一所中學就讀初三。為了讓兒子好好學習,學校和家長一直禁止他玩手機。
可從初二開始至今,兒子多次被他發現私自玩手機。經詢問,得知手機都是兒子從這家店租的,價格每天3.5元到5元。
張先生介紹,兒子租到手機就跑到有無線網的地方蹭網玩遊戲,甚至上課也玩,嚴重影響學習。他除了批評教育兒子,也找到該店主,告訴他不要再租手機給孩子,可一直無效。就在5月13日,他又發現兒子玩手機,一問依然是從該店租來的。“孩子馬上要參加中考了,這樣下去讓人非常擔心!”他說。
5月14日,瀟湘晨報記者來到該店,其門上廣告和營業執照上沒有“出租手機”業務。記者入店詢問,店主稱沒有此業務。隨後張先生打電話給店主,提及兒子昨天被發現租手機。店主回复說:“不是我租的,是店員租的。”
該手機維修店的行為該如何定性?瀟湘晨報記者諮詢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均表示無法定性。長沙市政府服務熱線表示,會將此情況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隨後,瀟湘晨報記者又諮詢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姚志鬥律師,他表示,店家超越經營範圍向未成年人租賃手機進行收費,屬於違法違規,可能面臨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甚至涉嫌犯罪。孩子家長有權要求退回租賃費用。雖然店主聲稱店員出租,但店員的行為店裡也需要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