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的3億美元稅單被歐洲第二最高法院駁回
歐洲第二最高法院的法官駁回了2017年亞馬遜提出的2.5億歐元(3億美元)的稅單,這是歐盟與美國科技巨頭持續鬥爭的一部分。該案是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主導的一系列案件之一,在這些案件中,給予強大企業的優惠稅收交易被視為一種非法的國家補貼形式。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2016年的一個案件,蘋果公司被命令向愛爾蘭支付130億歐元(149億美元)的補稅,但這一決定在2020年被今天的裁決所涉及的同一個法院廢除了。
亞馬遜案可以追溯到2006年,當時這家電子商務巨頭在歐洲建立了一個迷宮般的稅收結構,使其能夠通過設在盧森堡的子公司輸送所有歐盟銷售的收入。在內部,亞馬遜將此稱為金冠項目,以盧森堡的國鳥命名。
2017年,歐盟委員會裁定這種結構是非法的,使亞馬遜逃避了約2.5億歐元的稅收。”盧森堡給了亞馬遜非法的稅收優惠,”維斯塔格當時說。”結果,亞馬遜幾乎四分之三的利潤都沒有被徵稅。換句話說,亞馬遜被允許比其他遵守相同國家稅收規則的當地公司少交四倍的稅。”
在亞馬遜最近的財務文件中,它記錄了440億歐元(530億美元)的收入通過其盧森堡子公司。但這個擁有5262名員工的子公司也登記了12億歐元的損失,因此支付的公司稅為零。
在歐盟綜合法院今天上午宣布的裁決中,法官認為委員會”沒有以必要的法律標准證明亞馬遜盧森堡子公司的稅收負擔有不當的減少”。這一裁決是亞馬遜的重大勝利,也是對希望控制美國科技巨頭的歐盟政客的一個打擊。
雖然2017年的裁決已經被廢除,但歐盟方面仍然可以向歐盟的最高法院- 歐洲法院提出上訴。2020年被推翻的蘋果案已經以這種方式提出了上訴,正在等待進一步的裁決。
在”金冠計劃”的細節首次曝光後,美國國稅局(IRS)也對亞馬遜提起了自己的訴訟,要求其補繳高達15億美元的稅收。一名聯邦法院法官在2017年駁回了這一案件,稱國稅局所要求的數字是”任意的、任性的和不合理的”。
儘管像今天這樣的決定維護了亞馬遜稅收安排的合法性,但政治家們繼續質疑其整體公平性。在英國,在《衛報》披露亞馬遜的盧森堡子公司在其最近的財務申報中沒有支付公司稅後,政治家和活動家們抨擊了允許這種傾斜的財務狀況的製度。
英國工黨議員瑪格麗特-霍奇說:”亞馬遜的收入在大流行下飆升,而我們的商業卻在掙扎,它繼續將其利潤轉移到盧森堡這樣的避稅天堂,以避免支付其應有的稅收,政府必須採取行動,幫助抓住這個一代人一次的機會,將企業避稅行為驅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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