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員工稱被強制離職起訴公司當事人敗訴
此前OPPO員工質疑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一事迎來最新進展,根據該員工公佈的法院判決,其要求的支付7萬元年終獎未獲法院支持,但OPPO需要支付2N的賠償。今年1月,在脈脈上認證為OPPO員工的賬號爆料稱,OPPO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強制取消門禁將員工趕出公司。該員工稱,他因多次晚上10點多下班,沒有加班而被末位淘汰強制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給年終獎。該員工還曬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已起訴OPPO公司。
今日,該員工曬出了法院判決。稱其要求的7萬元年終獎未獲法院支持,法院認為OPPO根據績效管理制度不支付年終獎的行為不違反法律規定。
另外,因涉及到裁員,OPPO需支付2N的賠償費用。不過他認為比起被扣的年終獎來說杯水車薪。
OPPO方面目前未對此進行置評。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如果是用人單位合法裁員,則用人單位應該按職工在本單位的工傷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即是N的賠償標準。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是單位違法裁員的,則屬於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也即是2N的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