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5月起,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即將落地,這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一起來看看吧:
“直播帶貨”主播應滿十六周歲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直播營銷人員或者直播間運營者為自然人的應當年滿16周歲,未成年人需經監護人同意;網絡直播營銷中包含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在信息展示前以顯著方式作出提示。
此外,《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還明確要求,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應當依據平台服務協議做好語音和視頻連線、評論、彈幕等互動內容的實時管理,不得以刪除、屏蔽相關不利評價等方式欺騙、誤導用戶。
禁止電商平台“二選一”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製定出台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辦法》的重大影響,是對電商平台“二選一”等行為作出了明確規範。
“二選一”即“排他性交易”(Exclusive Dealing),指的是企業通過合同等方式“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辦法》規定,平台不得通過搜索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屏蔽店舖等方式,強制經營者“二選一”。
明確APP蒐集個人信息範圍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規定》)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運營者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規定》明確了39種常見類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範圍,包括地圖導航類、網絡約車類、即時通信類、網絡支付類、網上購物類、網絡直播類、新聞資訊類等。記者註意到,針對網絡直播類、短視頻類、在線影音類、新聞資訊類、瀏覽器類、輸入法類、拍攝美化類等,《規定》明確要求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明星代言非法集資須清退代言費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應當保存有關記錄,並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報告。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集資宣傳。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還明確,在非法集資中獲得的廣告費、代言費、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經濟利益,屬於資金清退來源。這意味著,如果名人代言的項目被認定為非法集資,那麼其獲得的經濟利益也需要退回。
騙取醫保將重罰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確,如果個人以騙取醫保基金為目的,採取將本人的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複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利用享受醫保待遇的機會專賣藥品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將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至12個月,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對於涉嫌騙取醫保基金支出且拒不配合調查的參保人員,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可以被暫停,而暫停聯網結算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將由參保人員全額墊付。
最後,養狗的朋友們,5月1日起出門遛狗咬拴繩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攜帶犬隻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系犬繩,防止犬隻傷人、疫病傳播。單位和個人飼養犬隻,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