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佈穩定汽車消費措施:購買新能源車每輛最高獎一萬元
海南省商務廳30日對外公佈《海南省2021年度穩定汽車消費措施》,明確今年在海南購買新能源汽車,每輛最高獎勵10000元。該措施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汽車使用環節,對在海南省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並在該省註冊登記者,按照購車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獎勵人民幣6000元,
購車價格在10萬元(含)~20萬元(含)的每輛獎勵8000元,購車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獎勵10000元。獎勵總量不超過2.5萬輛。
海南今年放寬購買普通小客車限制。年度配置小客車增量指標18萬個,根據銷售市場需求,科學配置每個月搖號指標,適時激活過期指標。在海南購有房產,名下沒有本省登記的小客車且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持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夫妻1方憑結婚證、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或不動產權屬證書、本省有效居住證(非本省戶籍人員提供),可以獲得小客車增量指標的搖號資格。
為促進農村汽車消費,海南今年在省內市(縣)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每站補貼10萬元。
為便利二手車交易,支持建設海南自貿港二手車出口服務平台,為國內中小二手車經營主體提供出口辦理、金融保險、海外市場對接和售後等服務。海南今年暢通“零關稅”營運車輛進口及登記,鼓勵境內外進出口汽車企業來海南開展業務。
海南改善新能源汽車使用條件。今年實施新能源貨車差別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擴大通行範圍。2021年全省新建充電樁10000個,合理分配建設社區、小區內充電樁,全省高速公路80%以上服務區具備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能力,全省加油站因地制宜開展充電設施建設和服務。全面落實新能源汽車充電分時電價政策,鼓勵進一步延長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免費時間。
在金融支持上,海南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規範創新消費信貸產品和服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產品的信貸支持。鼓勵保險機構為新能源汽車消費者提供增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