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發布學術成果誠信提醒:慎用“國際領先”
為公開、透明和負責任地發布學術成果,確保發布學術成果的準確性、權威性,避免公眾誤讀、誤解,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辦公室依據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結合工作實踐,總結當前學術成果在公眾媒體上發佈時的常見問題或錯誤,予我院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以提醒。
提醒文本採用先提出常見問題或錯誤,再給出指導規範的表述方式,並以此倡導在學術成果發布中的誠實守信行為。
提醒一:未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召開“新聞發布會”公佈學術成果。應嚴格新聞發布會的審批程序,倡導專注內斂、實事求是的學術風氣,營造在學術共同體內分享學術榮譽的良好氛圍。反對單純將論文發表作為新聞發布會的主要內容。
提醒二:在成果發佈時隨意使用“國內首創”“國際領先”等詞語。應予科研成果以客觀、準確和專業的表述,實事求是的反映學術同行的評價和意見。反對誇大科研成果的學術價值、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提醒三:未對學術成果的適用條件作出必要說明。應在確保准確性、客觀性的基礎上,負責任地向公眾傳播學術成果的價值,並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對學術成果的適用條件作出充分完整的解釋。反對偷換概念或誤導性描述造成公眾誤解。
提醒四:刪減學術成果的相關重要信息和隱瞞利益衝突。應全面、完整描述學術成果的所有重要信息,客觀披露學術成果的利益相關方。反對在學術成果發佈時暗箱操作、炒作成果經濟價值、干擾金融市場,為關聯方謀取不當利益。
提醒五:未經審核隨意更改已審定的新聞稿。應對發布的學術成果嚴格把關,對新聞稿中的文字表述進行認真審核,確保新聞稿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反對隨意替換或應合作單位要求更改已審定的新聞稿,造成虛假宣傳的事實。
提醒六:違反與出版商、合作單位的約定先行發布學術成果。應遵守出版倫理與合作約定、獲得相關方同意後發布學術成果,合理分配榮譽和共擔風險。反對為謀取個人或單位利益搶先發布學術成果。
提醒七:未及時回應公眾重大關切和質疑、糾正失實報導。應主動回應公眾的重大關切或學術同行廣泛公開的質疑,澄清科學事實,糾正失實報導。反對聽之任之、對失實報導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