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30日開庭,當事人:用行動證明誹謗要擔責
紅星新聞記者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當事人谷女士處獲悉,該案將於4月30日上午在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開庭。谷女士的代理律師鄭晶晶也向記者確認了開庭信息。谷女士說,她目前正在老家,正準備趕回杭州,她唯一的訴求就是希望案子早點有結果,讓這個事情盡快翻篇。
▲“浙江檢察”相關消息(部分)。截圖自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
“我用我的行動證明誹謗是要承擔責任的,那些和我一樣遭到誹謗的人,不要怕,維權是可以走得通的。”谷女士稱,等案子結束,她將找工作,投入新生活。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導,杭州28歲女子吳女士在一次取快遞過程中被偷拍,隨後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相關偽造視頻擴散並發酵後,谷女士的生活與工作受到極大影響。被原來的公司勸退後,她試著投簡歷、找新工作,但一直被拒絕;她經常無法控制情緒,失眠嚴重,對任何食物都失去了興趣,最終被醫院確認為“抑鬱狀態”。
“我認認真真工作,踏踏實實活了28年,但是一夜之間成了笑話,所有成績瞬間清零。”2020年12月1日,紅星新聞記者在杭州與穀女士見面,當時她說,在讓造謠者公開拍視頻道歉、賠償誤工費失敗後,她已起訴至法院,期待盡快有“好的結果”幫她回歸正常生活。
▲谷女士收集的證據:一些自媒體以偽造的聊天記錄為藍本繼續編造、發散誹謗之事,造成持續傷害
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向餘杭區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以郎某、何某捏造事實,通過網絡誹謗自訴人谷某某且情節嚴重為由,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某、何某的刑事責任;同年12月11日,訴訟代理人向餘杭法院補充提交了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12月25日,根據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建議,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對郎某、何某涉嫌誹謗案立案偵查。
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誹謗一案向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