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賠償35.2萬元?專訪“美團與餓了麼不正當競爭案”主審法官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通報,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此前,“美團與餓了麼不正當競爭案”備受網民關注,江蘇淮安中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判決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賠償原告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餓了麼)35.2萬元。
有網友認為判決數額太少,對於美團來說不痛不癢,只是“毛毛雨”。
判決賠償的數額是如何計算的?辦案過程中有哪些難點和體會?對於困擾網友的這些問題,人民網“人民說法”欄目記者採訪了本案主審法官孫曉明。
原告索賠100萬法院綜合考慮審慎確定賠償數額
原告訴稱,被告為搶占淮安市地區市場,惡意阻擾、排擠餐飲商戶在“餓了麼”開店,妨礙該地區相關商戶與原告正常交易,對於不服從的商戶,採取各種手段不提供訂單或者隱性關店等,迫使商戶屈服。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致使原告遭受巨額經濟損失。據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其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合理費用6萬元。
孫曉明介紹,此類案件計算賠償的數額一般考慮兩點:一是被告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的獲益;二是原告的損失。“這類案件要計算被告的獲益確實很難,在本案中,原告可以就自己在同時段的收入或市場份額減少來舉證,但是原告沒有。因此,在有能力舉證而沒有舉證的情況下,法院對原告要求100萬元的賠償數額採取較為審慎的態度。”
美團與餓了麼均主營互聯網餐飲外賣服務,雙方平台的用戶群體高度一致,二者俱有直接競爭關係。本案中,美團以調高費率、置休服務、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限制、阻礙商戶與其競爭對手餓了麼交易,餓了麼必然因此喪失流量、喪失訂單而遭受損失。
判決賠償的數額實際上也是本案的難點。淮安中院綜合考慮美團和餓了麼的影響力、侵權行為發生的範圍、持續時間以及侵權人的主觀過錯、損害後果等因素,最終審慎地確定了30萬元加上維權費用,共35.2萬元的賠償數額。記者了解到,目前,原告和被告都對一審判決表示上訴。
辦案過程難點多法院規制不正當競爭大有可為
“作為法官,當然希望快、好。所謂’快’就是在時限內盡快結案,’好’就是把案子辦準了。”孫曉明表示,由於各種原因,美團與餓了麼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從2019年10月立案,到2021年3月30日才結案,如何規制當事人濫用訴權和確定賠償數額是辦案過程中的兩大難題。
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兩次提出管轄權異議,延宕訴訟的目的很明顯,但是法院又不能不給被告權利。同時,原告的準備不夠充分,沒有提供因侵權導致市場份額或經營數額減少的市場調研證據或報告,所以法官在確定賠償數額時十分為難。
對此,孫曉明表示,雖然辦案過程中遇到不少難題,但法院的態度是明確的,在規制不正當競爭的過程中,法院大有可為。法官、法院通過努力可以改善營商環境,可以達到公開透明高效的法治環境,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就是最好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