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擬規定:未經用戶同意App不得自行更新
從工信部網站了解到,為加強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APP)個人信息保護,規範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起草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
《意見稿》表示,應當在APP登錄註冊頁面及APP首次運行時,通過彈窗、文本鏈接及附件等簡潔明顯且易於訪問的方式,向用戶告知涵蓋個人信息處理主體、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類型、保存期限等內容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應當採取非默認勾選的方式徵得用戶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稿》指出,APP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在無合理業務場景下,不得自行進行喚醒、調用、更新等行為。
同時,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將收集到的用戶個人信息共享轉讓。
工信部表示,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需在2021年5月26日前反饋。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工信部還通報了138款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並督促5家應用商店整改。
在2021年第一季度檢測中,騰訊應用寶、小米應用商店、OPPO軟件商店、華為應用市場和vivo應用商店發現問題數量分別佔比14.22%、13.81%、12.80%、11.37%和11.17%。
存在上架審核不嚴格,存量問題清理不徹底,登記核驗APP開發運營者信息不准確,誤導用戶下載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