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直聘涉嫌廣告欺詐?律師:存在誇大和誤導但不構成欺詐
有網友在微博發文質疑BOSS直聘的廣告語“找工作,我要和老闆談”涉嫌廣告欺詐,該網友表示不是直接跟老闆談嗎,怎麼還是跟人力談?並表示BOSS直聘做不到就不要打這個廣告詞。
隨後,BOSS直聘客服回復稱平台對Boss的定義是在企業中所有有資格招人、用人、決定一個人薪資以及工作內容的人,並表明HR也是BOSS的一員。隨後,BOSS直聘客服微博自己刪除了該條回复內容。
新浪科技就此諮詢了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的王貝貝律師,王律師表示,在BOSS直聘的廣告語中,從客觀方面來說,對“BOSS”的文義解釋一般是企業或集體的主要負責人,BOSS直聘自行增加單詞的含義內容,除非在註冊時已經明確告知用戶,否則法律對這樣的解釋將不予支持。而且HR在實踐中通常不會被認為是員工待遇的決定人,對具體的薪資和工作內容並不負直接或主要責任。即使按照BOSS直聘的這一解釋方法,HR也不屬於BOSS中的一員。因此BOSS直聘的這一回應對於自己廣告語的闡述是不合法理的,堅持對“和老闆談”做表面解釋並不可取,事實表述上確實存在一定程度的誇大和誤導。
但在主觀方面,王律師表示BOSS直聘“找工作,我要和老闆談”的廣告語,本質是繞開傳統的應聘者提供信息-中介者進行匹配-用人單位接收信息的求職模式,縮短應聘者和用人單位的距離,提高溝通效率,避免信息差產生的誤解和其他不便之處。“和老闆談”實則是“和公司談”的一個更為具象化的表達方式,在實際使用中,應聘者追求的也正是更加可靠的信息渠道和更直觀的對公司的了解,而不僅僅是和主要負責人直接對談的形式。從這個角度來說,BOSS直聘已經實現了它的目標功能,也沒有誤導招聘者而導致其原有的使用目的不能達成,在合同的履行上並沒有顯著瑕疵,沒有進行欺詐的惡意。因此,雖然廣告語確實措辭不夠嚴謹,微博的回應也存在漏洞,但軟件本身的行為是不構成欺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