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隱私新規被指“損人利己”:或為做大App Store廣告業務開路
據報導,知情人士透露,正當蘋果為iPhone制定的隱私新規可能對Facebook數字廣告企業構成打擊時,該公司卻準備將擴大自家廣告業務規模。
蘋果已經在出售App Store搜索廣告,讓開發者通過付費方式獲得頭條展示機會。例如,當用戶搜索“Twitter”時,顯示的第一條結果是卻是TikTok。
知情人士透露,蘋果現在還準備在App Store搜索頁面的“推薦”板塊增加第二個廣告位,並有望在本月底推出。此外,該公司還將允許廣告主在整個網絡中推廣應用,而不只是響應具體的搜索選項。
蘋果拒絕對此置評。
倘若消息屬實,蘋果此番業務擴張措施將首次表明,該公司的確準備在削弱Facebook和谷歌領導的3500億美元數字廣告行業的同時,加強自身的廣告業務。
蘋果即將推出的iOS 14.5系統,將阻止應用和廣告主在未經用戶明確許可的情況下收集數據。多數用戶都有可能拒絕開啟追踪功能,因而會對整個移動廣告行業構成巨大衝擊。
蘋果曾經表示,此次調整是為了加強用戶的隱私保護力度。但有批評人士指責此舉是為了提振自家羽翼未豐的廣告業務。Facebook 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說:“蘋果或許會說,他們這麼做是為了幫助用戶,但顯然有競爭利益在裡面。”
蘋果很早就想做大移動廣告業務。該公司早年曾與穀歌爭搶AdMob未果,後於2010年斥資2.75億美元收購了移動廣告公司Quattro Wireless。
蘋果於同年推出iAd,並耕耘數年。iAd發布之初的最低合約價為100萬美元,但不到一年就將門檻降低一半。投行Bernstein認為,蘋果試圖在創造力方面控制廣告,不願與營銷人員共享用戶數據。一年後,iAd最低合約價甚至降到50美元,到2016年初只能黯然關閉。
與此同時,網絡廣告市場卻在迅猛發展。根據市場研究公司Insider Intelligence的數據,該市場的年銷售額高達3780億美元。
谷歌和Facebook就是當今數字廣告市場的兩大巨頭,但蘋果CEO蒂姆·庫克(Tim Cook)卻認為,由於需要積累海量用戶數據才能提高精準度,所以這種商業模式難以持續。
Bernstein估計,蘋果目前每年大約通過App Store搜索廣告創收約20億美元,毛利率高達80%。蘋果還通過其股票和新聞應用出售廣告。
當iPhone的定向廣告效果降低後,在App Store開闢第二個廣告位可能吸引廣告主的關注。但移動廣告行業專家埃里克·索菲特(Eric Seufert)認為,其中的利益還不止於此。
10年前,App Store是用戶發現新內容的重要渠道。索菲特今年早些時候對媒體表示,蘋果曾經是“締造王者的平台——只要能得到它的推介,你的公司估值就有可能增加上億美元。”
他認為,蘋果現在希望重新奪回那種主導地位。“如果蘋果把移動廣告行業’打殘’,App Store就會再度成為發現應用的主要渠道。蘋果不僅能決定人們如何使用iPhone,還能決定哪些應用最受歡迎。”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