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維權事件背後:電動汽車數據監管難題待解
特斯拉車主上海車展維權事件迎來階段性進展。4月22日,在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相繼發聲敦促涉事企業配合調查後,特斯拉方面表示:已準備好相關數據,願意提供給事故車車主及監管部門。此前,涉事車主一直希望獲得車輛數據以證明事故車輛的剎車系統存在問題;而特斯拉方面則主張進行第三方檢測,拒絕直接提供數據。
誰主導智能汽車數據
4月19日,在上海車展特斯拉展位現場,一名女車主身穿“剎車失靈”字樣的T卹站在車頂維權,引發熱議。同一天內,特斯拉高管對此事進行了回應,態度強硬,進一步引起輿論風波。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時,要以交通部門的調查和判定為準,對事故責任進行界定。但對於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車輛來說,事故原因很難在現場調查清楚,究竟是由於車輛本身有問題,還是由於駕駛員操作不當,很難下定論。”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龐九林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在判斷事故原因層面,車輛的核心數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龐九林認為,在類似的事故發生後,車企有必要形成自我約束,主動對事故原因進行盤查。
有業內人士分析,自動駕駛車輛涉及到的數據非常複雜,包括外部環境數據、車輛數據和用戶駕駛行為及隱私數據等,很多車企的技術迭代也是基於數據的積累,一旦公開數據,也會給車企帶來相應的損害。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助理兼技術部部長王耀告訴證券時報記者,針對自動駕駛數據的確權以及發生事故後車企公佈數據的流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認為,在我國自動駕駛數據應該屬於用戶個人權益,整車企業收集和使用用戶數據需要獲得用戶的認可。事故發生後,整車企業應該根據用戶要求公佈數據,數據的公佈方式應該由用戶決定。
新能源汽車獨立評論員曹廣平認為,隨著汽車技術智能化以及網聯化等飛速發展,汽車數據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等情況也變得複雜化。車輛數據的所有權應該是屬於車輛所有者的,車企只是數據的保管者,有義務在必要時向監管部門和車主進行公開。
確保數據精準性
特斯拉公關負責人黎婧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特斯拉的角度來看,妥善解決問題的前提,應該是車輛先接受國家權威的第三方檢測。
在多家媒體的報導中,事故車輛車主表示,並非不接受第三方檢測,而是希望找一家他們和特斯拉都認可的鑑定機構進行檢測。
龐九林提示道,對於特斯拉的車主來說,即便是走到訴訟環節,車輛也是要經由雙方都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如果車主對任何檢測都不信任,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在他看來,車主要進行維權,首先要通過合法的途徑,符合程序規則。
“特斯拉的車輛數據是車輛網關讀取車內各部件信號並以加密形式存儲。存儲後的數據採用加密技術記錄,無法直接讀取、修改、刪除相關數據。”黎婧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在遇到執法和監管機構的調查時,特斯拉會完整、真實地提供車輛相關數據。
然而,現實的情況是,當車輛出現事故,消費者很難對車企提供的數據持有充分的信任的。王耀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在保證車輛數據存儲完整性的同時,如何保證車輛數據的真實性和防篡改性將是未來汽車產業面臨的另一個重要挑戰。
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隨著自動駕駛的逐步商業化,也給監管部門帶來了很多挑戰,這種挑戰遠不止體現在數據管理的層面上。
數據監管有必要強化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非常快,法律法規滯後於技術發展是客觀存在的。當新技術不斷迭代時,法律法規和監管層面也要加快步伐,適時調整。
對此,曹廣平建議,隨著汽車、互聯網以及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各行各業都需要一套關於數據管理的法規,尤其是要針對一些新情況、新趨勢、新難點進行系統研究。
證券時報記者註意到,目前針對自動駕駛數據安全的監管方式,各汽車主要國家仍在研討當中。
“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條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等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仍存在一定的不適用性。”王耀告訴證券時報記者,今年4月,工信部已針對智能網聯汽車的網聯安全問題,發布了《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指南》(徵求意見稿)。
按照這份文件的要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應具有事件數據記錄和自動駕駛數據存儲功能,保證車輛發生事故時設備記錄數據的完整性,數據包括駕駛自動化系統運行狀態、駕駛員狀態、行車環境信息、車輛控制信息等。
事實上,在今年3月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中,也對自動駕駛汽車產品提出了硬性的要求,其中便包括了自動駕駛汽車必須具有類似飛機“黑匣子”一樣的數據記錄系統,且要完整記錄事件數據和各方面的自動駕駛數據等。
王耀認為,特斯拉的事件,給整個行業敲響了警鐘。建議政府部門可針對智能網聯汽車涉及的不同數據類型,修訂、補充不適應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所需的法規及標準,同時建議通過採用多中心化數據治理模式,進一步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的數據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