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專屬車險“難產” 監管表態:力爭早日出爐
一則有險企在部分省市暫停為特斯拉新車上險的消息暴露出新能源專屬車險缺失的“短板”。一時間,關於專屬車險“靴子”何時落地的探討成輿論場的焦點。緣何新能源車專屬車險“只聞樓梯聲,不見人下來”?與傳統燃油車相比,新能源汽車投保有何不同?監管部門力爭早日出台專屬車險填補空白的“喊話”何時能“照進現實”?
特斯拉“投保受限”?
相關險企:消息不實
“剎車失靈”事件的爆發,使得特斯拉銷量大漲背後頻頻發生的因電池損壞、車輛失控、自動駕駛系統障礙物識別出錯導致的諸多事故逐漸浮出水面。
特斯拉輿論漩渦波及至保險業。4月21日,保險業內開始流傳起這樣的消息:部分省市有險企暫停為特斯拉車主新上險乃至收緊續保政策。不過,4月21日,被傳聞波及的平安產險對消息做出否認,稱公司沒有“在部分省市暫停為特斯拉車主新上險”的情況。
“平安產險持續按車險綜合改革精神,通過擴大保險責任、提供增值服務等方式,為傳統車和新能源車主客戶提供全方位的保險保障和服務支持。”與此同時,相關負責人如是表示。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亦採訪多家財產險企,未發現其他特斯拉汽車承保不正常消息。如太保產險便表示,目前沒有對特斯拉品牌進行限制,承保經營正常進行。“新能源汽車是國家政府支持的產業領域,我司積極研究風險特徵,服務於國家重點產業發展的需要。我司車險經營一直致力於高質量發展,做好綜合風險評估,不會對品牌做限制。”相關負責人如是表示。
新能源汽車領域“帶頭大哥”特斯拉的“馬失前蹄”以及甚囂塵上的流言,使得其背後的新能源汽車保險亦駛入大眾視野。那麼,與傳統燃油車上險相比,新能源汽車上險有何特點?
“為新能源汽車的新車上險時,尤其要注意上好自燃險。”網約車司機張藝(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新能源車相比傳統燃油車更容易自燃,充電電池長時間充電較為危險。
北京商報記者採訪多位新能源汽車車主獲悉,二者最主要的區別集中在新車首次上險方面。“因新能源車本身有’補貼’這個概念,在投險的時候一般會按照補貼前的汽車總價計算保險,但在實際承保內容上,一般則按照補貼後的價格來計算。”家住北京東城的李雪如是介紹道。
同時車主劉思亦指出,新能源車可能因為車企不一樣,遇到的情況也不一樣。比如會遇到車機系統死機、卡頓等情況,而這些不屬於理賠範圍。
數據匱乏“風險莫測”
險企遭遇新能源車險定價難
儘管傳聞為假,但傳聞背後折射出的新能源汽車承保供需問題,不可不引起行業重視。
“第一年的新能源汽車都不敢保,沒有理賠數據,我們根本不敢定價。”一位保險營銷員向北京商報記者如是透露道。同時,另一位財險公司負責人亦表示,公司並未開展新能源車險相關業務,一方面是缺乏經驗數據,另一方面是部分同業在新能源車險方面賠付率很高,令險企望而卻步。
“保險公司缺乏新能源車的歷史數據,在自主定價選擇上有差異。”愛問保險CEO龐博對此如是分析。龐博指出,新能源車需要按照新能源車的構造來重新制定保險責任,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缺乏歷史數據積累,而新能源車搭載的技術也都是比較前沿的技術,如ADAS、無人駕駛技術等,所以行業定價還沒有統一。
同時龐博直言,目前保險業內並沒有新能源車專屬汽車條款,新能源汽車還是在按照傳統汽車保險條款投保,而這導致了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是電池問題,車險責任裡沒有包含電池的責任,而電池價格也影響了車損的定價;其次是構造問題,比如新能源車沒有發動機,這需要在現有條款中勾選除外附加責任;最後是新能源車殘值比較低,按現有車險條款折舊也是有問題的。”對此,龐博解釋道。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和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朱俊生亦分析稱,新能源汽車風險環境較為複雜,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存在不確定性、火災風險數據和信息有待積累、電池壽命與性能對理賠存在挑戰、環境影響導致責任與聲譽風險、供應鏈與產品召回存在風險,以及網絡安全風險等。
示範條款遲遲未有下文
監管最新表態:力爭早日出爐
不過,針對新能源車險的監管系統建設進程並非一片空白。
在日前召開的銀保監會2021年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財險部主任李有祥便表示,車險綜合改革方案中提到支持行業根據新能源汽車風險特點開發專屬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這也是監管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李有祥所指的,是去年9月《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行業製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範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汽車中開發機動車里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
“目前相關工作已經啟動,我們正在指導行業協會開始擬定新能源汽車專屬的示範條款。”李有祥表示,下一步會根據改革工作部署,指導行業協會力爭早日推出新能源車保險示範產品,為新能源車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風險保障,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北京商報記者梳理髮現,早在2018年,監管就組織行業協會進行了研究論證,發布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條款》,同時向行業內徵求意見。然而,時至今日,該條款仍未落地。
新能源車“專屬條款”
為何“難產”
李有祥指出,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因為新能源車在車身結構、動力系統、使用場景、維修保養等方面較傳統汽車存在較大的區別,其風險特徵和事故原因也呈現一定特殊性。目前新能源車受總體保有量小、車型迭代快、產業化時間短、潛在風險未完全顯現等因素影響,行業掌握的新能源車的承保理賠數據有限,影響了對於新能源車險風險保費的測算。
“考慮到產品開發有個程序,具體流程相對來說比較複雜,不僅要考慮新能源汽車新的發展狀況,還要結合目前保險行業掌握的新能源車相關風險數據及賠付情況等來綜合測算,最後還要徵求行業意見。”對此,李有祥如是表示。
築牢新能源車險“防汛堤”
在築牢新能源車險風險保障“防汛堤”方面,除了完善監管規定係統外,業內人士亦從深入研究新能源車風險特徵、加強科技應用和保險責任等方面提出建議。
如對於車輛風險,朱俊生指出,新能源車電池易損易洩漏,高溫自燃、涉水、雷雨天氣、帶電維修以及家用充電設施損壞或充電過程中會導致意外事故。對此他建議,加強碰撞試驗,深化車輛耐撞性、可維修性及維修經濟性研究,完善汽車安全指數研究,夯實定價和產品開發基礎。
而在加強科技應用方面,朱俊生則提出,數據科學的發展可推動定價的創新,同時為確保價格競爭優勢並管控風險,精算師和數據科學家應大幅增加,而機動車里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的探索亦應推進。
拓展財產保險方面,朱俊生表示,可在高壓電池火災、爆炸引起的財產損失,以及電池過度充電或電源連接問題引發火災導致財產損失方面進行拓展。
拓展責任保險方面,朱俊生指出,產品責任險方面,要注意新技術、新零部件、更快開發週期、更短測試週期;職業責任險方面,要注意嵌入式軟件增多,需要第三方軟件和技術提供商支持;雇主責任險方面,要注意新產品、新工藝相關的風險敞口;網絡安全保險方面,則要注意數據使用和連通性增加,需防範信息技術安全風險導致欺詐、勒索和盜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