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劍評中學要求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校園怎能銅臭瀰漫
近日,安徽蚌埠五河縣育英中學讓每個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電腦,稱用於佈置作業和個人學習,這一行為被家長向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舉報。19日,中國政府網公佈了調查結果。
通報顯示:2021年1月5日,蚌埠市五河縣育英中學擅自同意涉事企業進入學校七年級部分班級推銷平板電腦。平板電腦每台2200元,平台使用費1200元/年,3年須繳使用費3600元,軟硬件合計須繳費5800元。該費用採用分年付款方式向學生收取:第一年收28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收1500元。截至2021年1月27日,涉事企業共向育英中學七年級4個班級的234名學生髮放了平板電腦,其中,142人已每人繳費2800元,合計39.76萬元。
目前,學校校長李良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當地已責令校董事會限期解聘李良的校長職務。五河縣政府依據《義務教育法》等法規,責令育英中學立即停止違規收取學生平板電腦費用行為,清退全部已收費用,蚌埠市教育部門也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學校違規亂收費專項督導。
長安劍短評
學校應該飄著書香,而不是瀰漫著銅臭!
2200元的平板電腦搭售平台服務賣5800元,還變相強制購買,本該安心教書育人的學校變成商業推銷的市場,寒窗苦讀的莘莘學子在一些人眼裡成為可以隨意“宰”上一刀的羔羊。沒有人拒絕教育的科技化、智能化、網絡化,我們拒絕的是在所謂“理念進步”“技術發展”噱頭下包裹的一顆唯利是圖的黑心。
義務教育法明文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去年9月,教育部等5部門再次發文重申“學校不得強製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在法治保障下的教育事業怎容得下我行我素、肆意妄為,誰頂風“作案”把黑手伸向學生,誰就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懲治。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那樣:“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打著教育旗號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緊盯不放,堅決改到位、改徹底!”
育才造士,為國之本。教育不是生意,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文明的面子、發展的里子、國家的底子,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時代越是向前,知識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發突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就愈發凸顯,無論什麼樣的歪腦筋動到教育上,損害的都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根基。
要知道,三尺講台系國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