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評強制學生購買平板事件:勿以教育信息化為名牟利
據中國政府網公佈的消息,安徽蚌埠市有家長反映,五河縣育英中學要每個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電腦。經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五河縣政府依據《義務教育法》等法規,責令育英中學立即停止違規收取學生平板電腦費用行為,清退全部已收費用。在前期給予校長李良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警示談話。責令校董事會限期解聘李良的校長職務。
以推進教改為名,要求所有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者雖然聲稱學生可自願選擇是否購買平板電腦,但卻按是否購買平板分班,這類事件最近頻繁發生。在媒體曝光後,涉事學校都被叫停相關做法,校長也被追究責任,但不排除還有學校依然存在這類問題。其原因是,有的學校錯誤地理解教育信息化,加之資本介入,推進教育信息化的背後存在利益鏈。要遏制這類事件發生,需要教育部門和學校正確理解信息化,不要以“教育信息化”為名,把學生作為牟利的工具。
作者熊丙奇
首先,不要把使用現代教育技術、人工智能等同於教育現代化,教育現代化必須是教育理念和製度的現代化。教育信息化改革,不能簡單地通過把紙質的東西電子化來實現;更不能變相增加學生家庭負擔。教育信息化的根本還是要回到教育教學創新上,培養老師引導學生思考和創造的能力。
其次,平板是否應該進課堂、如何進課堂要經過學校慎重的討論和考慮。使用現代信息技術,應該是為了解放人而不是約束人。電子產品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科學使用,不能過多依賴這種衍生的輔助工具。學校教師委員會應進行論證、決策,用於促進教學,而非強化應試,更不能強制要求學生必備。
具體到推進教育信息化,還需要進一步注意兩方面問題:
一方面,教育信息化應更多用於提高管理效率,並探索過程性教育評價。如減少學校會議,推進信息公開,跟踪學生學籍變動信息,保障每個孩子的受教育權等等。就使用平板進行教學而言,應廣泛聽取學生和家長意見,不能由校方單方面決定。
另一方面,如果學校要使用平板教學作為改革實驗,應該由學校購買,提供給學生共享使用。在購買時,要公開招標,而不是強製或者變相要求學生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