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樂視網就算“靴子落地”嗎?
證券監管部門重罰樂視網及實控人賈躍亭等人無可厚非,但僅對樂視網和賈躍亭一方做出懲罰還遠遠不夠。這也給證券監管部門提了個醒,即便是在註冊制下,有證券交易所和中介機構把關,也不能完全放鬆警惕,要根據現階段實際與各方形成合力嚴把資本市場“入口關”。
自2007年至2016年連續10年財務造假的樂視網,終於受到嚴厲處罰。根據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最新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樂視網及其實際控制人賈躍亭近日共計被罰款約5億元,賈躍亭等人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這樣一則A股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上市公司造假和欺詐案例,幾乎囊括了各種造假行為,不但令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而且極大損害了資本市場賴以生存的誠信基石,證券監管部門重罰樂視網及實控人賈躍亭等人無可厚非,但僅對樂視網和賈躍亭一方做出懲罰還遠遠不夠。
這10年裡,對樂視網的財務造假“毫無察覺”,其確切的造假總額至今仍不清楚,相關中介機構特別是財會審計機構恐怕難辭其咎;在新股發行核准制下,“帶病”上市的樂視網是如何成功闖過層層把關和監督的?此前欺詐發行的金亞科技、欣泰電氣等公司的部分相關責任人已被判刑,關於賈躍亭的懲罰是否該到此為止?僅有行政處罰的話,能不能震懾後來的造假者?在以信息披露監管為核心、由交易所嚴格履行審核把關的註冊制下,少了證監會發審委,如何更有效地保證新股質量和上市公司的質量?這些問題不僅是預防財務造假的問題,而且關係到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全局,值得進一步深究。
更棘手的難題來自股民。截至2020年9月30日,樂視網股東戶數仍有近19萬戶,他們中很可能有在樂視網股價高位時買入者,在經歷了賈躍亭遠走海外、樂視網退市、IPO造假、再融資造假等一系列事件後,這些股民的損失該如何賠償?
重罰樂視網不是案件的終點,尚有一系列難題待解,一些教訓值得好好總結。行政處罰不應被視為“靴子落地”或例行走過場,也不應讓相關涉事方有“鬆口氣”的感覺。對財務造假和欺詐發行既要治標更要治本,任何人不該輕視金融監管部門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的決心,特別是各類資本市場的主體要上好“風險教育課”“誠信經營課”“訴訟賠償課”,在樂視網這面“鏡子”前,多照照不足,常正正衣冠,勤治治未病。
當務之急應盡快將行政處罰書執行到位,不能因為賈躍亭遲遲不回國,就讓投資者有“處罰書約等於廢紙”的困惑。若確有必要追究刑事責任、尋求國際協助的情況,應抓緊啟動相關程序。對於可能牽涉造假的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不管是蓄意還是失職,應一查到底,絕不手軟。
樂視網案也給證券監管部門提了個醒,即便是在註冊制下,有證券交易所和中介機構把關,也不能完全放鬆警惕,要根據現階段實際與各方形成合力嚴把資本市場“入口關”。既要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營造誠信環境,又要加快解決資本市場違法成本過低問題,推動行政、司法等各部門協同作戰,讓上市公司不敢、不能、不願參與造假;那些已經被財務造假坑害的投資者,在行政處罰落地之後,應盡快在新證券法的框架下,積極借鑒國內外民事訴訟索賠經驗,主動拿起法律武器,在投資者保護基金等途徑的幫助下,多渠道爭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