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法院裁定谷歌在位置數據收集一事上部分誤導了消費者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週五裁定,谷歌確在位置數據收集一事上,“部分”誤導了廣大的消費者。具體說來是,無論用戶是否選擇了允許被Google收集位置數據,該公司都會繼續在某些Android / Pixel設備上記錄位置和網絡與應用活動。在發現了該問題之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ACCC(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決定向谷歌發起訴訟。
資料圖(來自:Android Central)
ACCC 指控谷歌此舉誤導了消費者,因為相關表單中並未明確提到任何有關位置數據的參考,且這家科技巨頭違反了澳大利亞的消費者保護法案。
該機構指出:“即便用戶對’位置記錄’說不,但在’網絡與應用活動記錄’打開的狀態下,谷歌仍會繼續收集位置數據”。
在周五的裁定中,大法官Thomas Thawley 認定這“部分”行為確實具有誤導性。ACCC 主席Rod Sims 補充道,這也是針對科技巨頭位置數據收集問題的世界首例判決,很高興法院能夠給出如此積極的裁定。
《衛報》指出,谷歌被發現違反了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案的第18、19(1)(g)和34 條。法官稱“採取合理行動”的用戶,並不會想到“允許Web 和應用追踪”竟然也包括允許被谷歌收集其“位置數據”。
對於一家以廣告營收佔大頭的科技巨頭,谷歌顯然希望收集盡可能多的用戶數據,並將之轉售給廣告商。通過多年的經營,谷歌已經成長為一家萬億美元規模的公司。
然而本次判例的落地,也向數字平台傳遞了一個非常明確的訊息,即他們必須預先讓消費者了解到實際發生的數據收集情況,以及後續將如何使用和保護他們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