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在美國最高法院贏得了價值90億美元的甲骨文Android API版權案
甲骨文在要求谷歌承擔侵權責任的挑戰中敗訴,最高法院結束了十多年來關於Android一些關鍵組件的法律纏鬥。此案可以追溯到2010年,甲骨文認為,谷歌在開發Android系統時抄襲了屬於Sun Microsystems(甲骨文收購了Sun Microsystems)的Java API,因此應承擔88億美元的賠償責任。
有趣的是,谷歌並沒有否認它在最初開發Android時使用了這些API。不過,它認為,它們的實現算作合理使用,因此並沒有理由讓公司面臨侵權處罰。
此後,安卓系統發生了轉變,現在已經不再依賴這些有爭議的組件。儘管如此,谷歌訴甲骨文一案還是受到了整個科技行業的密切關注,因為它圍繞著如何控制API以及如何開發軟件和硬件互操作性的潛在影響。
在最初的兩次地方法院級別的陪審團審判中,谷歌獲得了對搜索巨頭有利的判決,但聯邦法院推翻了這一判決,情況並不樂觀。這得出的結論是,API可能屬於版權範疇,谷歌對它們的使用不是合理使用。谷歌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申請,對甲骨文公司的這一裁決提出挑戰,但直到今天才做出最終判決。
在6比2的裁決中,下級法院的裁決被最高法院推翻。”在審查該裁決時,為了爭論,我們假設這些材料是可以享有版權的,”斯蒂芬·布雷耶法官在裁決中寫道。”但我們認為,這裡有爭議的所謂複製行為實際上構成了合理使用。因此,谷歌的複制行為並沒有違反版權法。”
“計算機程序在某種程度上不同於其他許多可享有版權的作品,因為計算機程序總是服務於功能目的,”斯蒂芬·布雷耶法官在多數意見中寫道。”由於這些差異,合理使用對計算機程序具有重要作用,它提供了一種基於上下文的檢查,使計算機程序所獲得的版權壟斷保持在其合法範圍內。”
兩名持反對意見的法官是克拉倫斯·托馬斯法官和塞繆爾·阿利託法官。由於Ruth Bader Ginsburg大法官在案件辯論前已經去世,但在Amy Coney Barrett大法官就任前,只有8名法官做出了判決。
這個決定很可能會在科技界受到歡迎,行業內曾有人表示擔心,圍繞API授予開發者的不當控制可能會給軟件開髮帶來新的重大障礙。儘管如此,該裁決的影響在一段時間內還不可能明確。通過裁定API事實上可以受版權保護,而合理使用的定義取決於公司本身如何實際使用這些API,這並不是許多人所希望的結論性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