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女子攜導盲犬被拒載14次起訴優步:平台被判賠償110萬美元
導盲犬作為工作犬的一種,可謂是盲人的眼睛。雖然有相關法律明確盲人攜帶導盲犬可以出入公共場合,但在實際生活中卻屢屢碰壁。據外媒報導,美國一名失明女子因為攜帶導盲犬被優步(Uber)司機拒載了14次後起訴了該公司,最終該公司被勒令賠償該女子11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722萬元)。
該女子名為麗莎·歐文(Lisa Irving),她指出優步平台司機先後14次在其成功叫車後被拒,由於無法乘車,她曾在舊金山被困至深夜,上班也遲到,並最終導致其失業。
在2018年,歐文女士對優步公司提起訴訟,原因是司機“要么直接拒載,要么被優步司機騷擾,不想帶著導盲犬送,甚至有兩次遭到了司機的辱罵和恐嚇”。
一名獨立仲裁員指出,由於麗莎·歐文和她的導盲犬受到司機的不平等待遇,優步平台涉嫌以歧視性理由拒絕乘客,這是難以容忍的。
不過優步則表示,平台不應該為司機的錯誤承擔責任,他們已經按照相關合同對司機進行了監督管理,拒載並非平台的直接原因造成的。
不過,仲裁員駁最終回了優步的說法,平台應該遵循法律向這些特殊群體提供幫助,並向司機明確這一點,定期向司機提供相關的培訓教育。
歐文女士的律師表示,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的規定,導盲犬能夠跟隨盲人到任何盲人能夠去的地方,但在一些公共場所並非如此,這是絕對的公開歧視。
最終,法院判決優步公司向歐文女士賠償11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