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FB谷歌推特不如承認自己是媒體承擔責任
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谷歌母公司Alphabet首席執行官桑德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和Twitter首席執行官傑克·多西(Jack Dorsey )當地時間週四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就虛假信息在各自公司所運營數字平台上的傳播情況出庭作證。與其為自家平台行為進行辯護,三人當下之急是該放棄強調公司只是數字平台,大大方方承認公司是媒體,並主動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自去年10月以來,三人都曾多次參加美國國會聽證會。他們可能會重複之前已經說過很多遍的東西。
Facebook首席執行官扎克伯格肯定會強調,他已經“將打擊虛假信息和向人們提供權威信息作為公司的首要任務。”去年10月,他在出席聽證會時表示,“人們想知道,各大科技公司正在為打擊有害內容承擔責任”,並“想確保平台會被追究責任”。
Alphabet首席執行官皮查伊則表示,他的核心使命是“在我們平台上提供值得信賴的內容和自由表達的機會,同時限制有害的錯誤信息傳播。”去年10月份他在國會聽證會上強調,他的公司“有責任保護使用我們產品的人免受有害內容的影響,並公開我們的做法”。
Twitter公司首席執行官多西會說,“Twitter的目的是服務於公眾對話”,其公司“打擊虛假信息”的努力必須“與贏得信任掛鉤”。去年10月,他對議員們說,“Twitter的目的是服務於公眾對話”,人們“希望能夠信任他們正在使用的服務”。
所以,這次聽證會同樣如此。
與三人上次出席聽證會相比,過去幾個月社交媒體和網絡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各種流言仍在平台肆虐,1月6日發生的美國國會大廈暴亂也源於此。
互聯網固然有種種優點,但其中輕易促成的混亂和憤怒似乎並沒有比幾個月前好多少。
扎克伯格、皮查伊和多西都會強調他們監控的數十億條帖子和撤下的數百萬條帖子。他們同樣強調公司所打造的複雜內容審查系統,也同樣強調公司對用戶隱私等的尊重。
然而,儘管他們說自己是善意的,有各種各樣的舉措,但所領導的社交媒體卻一次又一次地放出一個又一個妖怪。
像扎克伯格、皮査伊和多西這樣的互聯網行業明星之所以出席這次聽證會,是因為美國國會想要修改1996年出台的《通信規範法案》。
《通信規範法案》的初衷是監管網絡低俗、暴力和色情的內容,隔年被美國最高法院全票通過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但是最高法院保留了其中的第230條。此條款確保“交互式計算機服務的提供者或用戶不應被視為另一個信息內容提供者所提供任何信息的發布者或發言人。”換句話說,互聯網平台無需為第三方使用者張貼的言論內容負法律責任。
230條款允許互聯網蓬勃發展。各種博客、用戶評論、視頻和信息服務成倍增長,因為互聯網平台、科技公司有了一道免死金牌,不必為用戶發布的內容擔責,遠離了惱人訴訟。Facebook、谷歌和Twitter都享受同樣的保護,並將其視為自己成功的根本原因。
但230條款在1996年出台時肯定沒有預見到社交媒體,也沒有預見到其飛速增長和影響力。大科技公司辯稱,他們只是技術“平台”,而不是“媒體”,以此來獲得230條款為他們提供的保護。這有助於避開監管,並使這些公司不必為遵守隨之而來的企業和社會責任而付出代價。
如果大型科技公司在自我監管方面做得更好,這一切現在都不會發生。誠然,科技巨頭幫助促進了信息流動和通信暢通。但毫不誇張地說,他們的放任自流也讓社會更加混亂,兩極分化加劇。
本周有報導稱,面臨大規模起訴或調查是否存在證券欺詐的威脅,可能才是讓大科技公司變得更加積極主動的良藥。如果扎克伯格、皮查伊和多西想走一條更溫和的道路,他們可以放棄聲稱公司只是數字平台,承認自己是媒體,並承擔以媒體身份運營業務的責任。三人還都表示,他們擔心修改230條款對小公司的傷害會更大。這可能是正確的,這使得修改230條款的理由是,小企業仍然受到保護,而更大、更有影響力的科技公司會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和更嚴厲的懲罰。
扎克伯格過去一直不顧公司可能出現的種種弊端,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營。他想要的是告訴國會,自己願意按照上述原則修改230條款。扎克伯格期望,對發布“非法內容”的責任保護應該建立在“公司有能力採取最佳措施來打擊傳播”的基礎上。但是想要實現這一點,與其授予平台各種法律豁免權,不如“要求平台證明,它們有識別非法內容並將其刪除的系統。”(辰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