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業務數據爭議不斷,官方發布亟待糾偏
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在工信部官網最新發布《2021年1-2月通信業經濟運行情況》月度報告。在“電信用戶發展情況”一章,報告一改上年度公佈“移動電話用戶總數”和“4G用戶數”的模式,開始在報告中正式公佈“移動電話用戶總數”和“5G手機終端連接數”,而剔除了“4G用戶數”。
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工信部的這一變化對於通信業有著風向標的作用:
其一,剔除“4G用戶數”而公佈“5G手機終端連接數”,說明工信部對於通信業的運行監測重點將從4G轉向5G。
截至到2020年底,我國4G用戶總數已達到12.89億戶,滲透率超過八成;隨著5G網絡商用加速,手機用戶開始逐漸從4G向5G遷移,我國4G用戶總量基本達到峰值,而5G用戶則處於迅猛增長階段,因此剔除4G用戶數據而重點關注5G用戶發展情況,即符合行業發展趨勢,也滿足了社會的公眾期待。
其二,與4G公佈用戶數不同,5G公佈“手機終端連接數”,反映了工信部對於5G業務發展的監測更為客觀務實的態度。
5G商用之後,出於市場宣傳的需要,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採用了“5G套餐用戶數”這一口徑對外發布其5G業績,但購買了5G套餐的用戶中仍有一定比例的用戶不使用5G手機、不連接5G網絡,並不能真實反映5G業務發展的客觀情況,因此也被社會輿論批評為“注水宣傳”。
而5G手機終端連接數則統計了運營商5G網絡上5G手機終端被激活並連接入網的數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客觀反映5G手機的活躍度和5G網絡的業務承載,也與其他國家運營商的5G業務統計口徑保持了一致,更加有利於在國際上宣傳我國5G業務發展成績。
工信部公佈“5G手機終端連接數”的做法,與其2月初印發的《關於提升5G服務質量的通知》一脈相承。在《通知》中,工信部對各省通信管理局和通信運營商提出了切實維護用戶權益、推動5G持續健康發展的多項要求,其中就包括“各基礎電信企業要按照要求做好5G業務發展數據報送工作”,所以可以明確工信部本次公佈的“三家基礎電信企業5G手機終端連接數達2.6億戶”,其數據源來自於三大運營商的上報。
但反觀三大運營商的月度業務數據發布,卻並未與工信部保持一致。
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仍堅持原有口徑繼續發布“5G套餐用戶數”,中國聯通也一改其認為“5G登網用戶”才是有效用戶的初衷,轉而效仿前二者公佈了截至到2月底發展8450萬5G套餐用戶的業績,加上中國移動的1.73億和中國電信的1.03億,則三大運營商統計口徑中的5G套餐用戶總數在2月底達到了3.61億。將其與工信部公佈的2.6億5G手機終端連接數對比,基本可以得出我國有1億多所謂的“5G套餐用戶”其實並沒有使用5G網絡和5G業務的結論。
此外,即使是三大運營商上報給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對外公佈的2.6億5G手機終端連接數,依然存在爭議。
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在官網上發布的《2021年1-2月通信業經濟運行情況》給出的明確說法是:“截至2月末,三家基礎電信企業5G手機終端連接數達2.6億戶,比上年末淨增6130萬戶,佔移動電話用戶的16.3%”。
拿“5G手機終端連接數”與“移動電話用戶”總數作對比得出佔比16.3%的結論,說明這裡的“5G手機終端連接數”統計的是移動電話用戶使用的5G手機終端,而不包括在To B領域使用的CPE、模組等行業終端。
但是,同屬工信部下屬單位的中國信通院,定期監測國內手機市場運行情況並權威發布《國內市場手機出貨量》,根據其報告數據,我國國內手機市場的5G手機出貨量,在2019年全年為1376.9萬部,2020年全年為1.63億部,2021年1-2月為4234.9萬部,則自5G商用至今我國國內手機市場累計的5G手機出貨總量為2.19億部。
那麼簡單計算就可以看出,即使這2.19億部已出貨的5G手機全部被激活連接到5G網絡上,也與工信部公佈的2.6億5G手機終端連接數存在著4100萬的差距!
同為工信部相關部門官方發布的數據,竟然會出現5G手機終端連接數大於5G手機出貨量的烏龍,作為通信行業主管的工信部難辭其咎,究竟是三家基礎通信企業上報的連接數據有誤,還是信通院統計的手機出貨量有偏差,作為官方發布都容不得疏忽。
此外,除了“5G手機終端連接數”這個數據統計口徑之外,工信部原新聞發言人聞庫還提出過一個“5G終端連接數”的說法,在2020年12月24日召開的國新辦發布會上,他首次宣布“我國5G終端連接數已超過2億”;此後這一統計口徑和數據被國家統計局援用,統計局局長寧吉喆在次年1月18日的2020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高調宣布,“我國5G終端連接數已超過2億,居世界第一”,由此,“5G終端連接數超過2億”成為了高規格的官方統計數據。
對比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公佈的最新說法:“截至2月末,三家基礎電信企業5G手機終端連接數達2.6億戶,比上年末淨增6130萬戶”,那麼簡單折算一下就可以看出2020年末的“5G手機終端連接數”應該就是聞庫和寧吉喆所宣布的“5G終端連接數已超過2億”。
但是,在“終端連接數”前加上“5G手機”這個界定之後,其意義就有了大不同。眾所周知,上到中央下到地方政府都在推進數字化經濟轉型,5G作為新基建的重要一環承擔著賦能To B行業進行產業升級的重要使命,而考察這一使命完成進度的最直觀數據就是除5G手機之外的行業終端連接入5G網絡的數量。
因此,建議工信部在統計和公佈三大基礎電信企業的“5Gs手機終端連接數”的同時,也要強調非手機的5G終端連接數的重要性,並要求電信企業做專項統計和麵向社會進行公佈,這樣才能形成對5G業務在To C和To B兩個領域的健康發展進行同步監測的完整數據;同時這對於相關通信企業和垂直行業加大5G技術為行業所用、為工業所用、為產業所用的推廣力度,也是一種強有力的推動和督促。
總結一下當前官方發布的5G業務發展數據,主要包括三大運營商公佈的“5G套餐用戶數” 、工信部監測協調局發布的“5G手機終端連接數”和信通院發布的國內手機市場5G手機出貨量,截止到2021年2月底的匯總數據如下圖所示:
按照正常的業務邏輯,三者之間的關係應該是5G手機出貨量最大,被用戶購買並激活連上網的5G手機終端連接數次之,而“持有5G終端並使用5G網絡的出賬移動用戶”才能算嚴格意義上有效的5G用戶,其數量應該在三者之中最小。
但如上圖所示的官方數據卻出現了嚴重的倒掛現象,違背了正常的業務邏輯,由此引發爭議在所難免,希望這只是5G商用初始階段的短暫亂象。
工信部本次採用“5G手機終端連接數”來作為官方監測5G業務發展情況的指標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可惜數據本身出現了烏龍,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查明相關情況,在下一輪數據公佈中做出糾正,以維護其行業數據官方發布的權威性,並最終實現使用客觀而真實的數據來引導5G業務發展、提升5G服務質量的目標。(本文作者老解為資深通信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