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駁回Facebook要求縮減150億美元集體訴訟金額的上訴
據外媒報導,通過社交插件、Facebook鏈接登錄、Facebook分析及一些網站上的廣告測量工具,Facebook廣泛地披露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使人們沒有賬號它也會跟踪他們在網絡上的行踪。然而,這家公司試圖削減涉及其中一些做法的150億美元集體訴訟,不過並未取得成功。
今年早些時候,Facebook曾考慮就iOS 14的應用跟踪透明功能將蘋果告上法庭,此前Facebook在報紙上投放了大量廣告指責蘋果此舉是一種反競爭行為。而另一邊,Facebook被捲入了一場針對其的法律戰,該訴訟涉及在定向廣告中廣泛使用用戶跟踪。
美最高法院拒絕了由這家社交巨頭公司針對一起150億美元訴訟提出的上訴。據悉,該訴訟稱Facebook已經屢次違法聯邦竊聽法,該公司被指追踪即便已經註銷了Facebook賬號的用戶在Facebook平台外的互聯網活動。這與此同時吸引力了來自FTC的注意,其讓Facebook就隱私政策做出了一些調整併賦予用戶對該公司收集數據的更多控制。
這起集體訴訟始於2011年的個人訴訟,後來在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的一家聯邦法院合併成一份新的訴訟文件。原告指控Facebook違反了竊聽法案,它為網站創建了在社交平台上添加“喜歡”和“分享”按鈕的插件,但同時還會跟踪用戶–即使他們沒有點擊這些插件。
Facebook試圖援引1968年法律的一個例外以表示自己沒有責任,因為它不是兩個獨立當事人之間交流的不請自來的入侵者而是它的直接參與者。這家社交巨頭還指出,它接收到的數據的使用僅限於為Facebook用戶定制內容和廣告,因此,這起訴訟將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可能會使大多數在線廣告得以實現的普通數據共享行為成為非法行為。
然而,位於舊金山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這一論點並指出,如集體訴訟中所指控的那樣,當一家公司在暗中收集數據時,這種例外情況並不適用。與此同時,Facebook的追踪方式並沒有為用戶提供有意義的機會來控製或防止未經授權的對其私生活的探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