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庭裁決蘋果侵犯數字權利管理專利需賠償3億美元
作為全世界擁有最多現金的公司,蘋果公司總成為專利侵權訴訟的“熱門被告”。3月19日,美國一家法庭判決,蘋果侵犯一家公司的數字權利管理(DRM)專利,必須賠償3.085億美元。當天,美國得克薩斯州Marshall的一家聯邦地方法庭通過陪審團方式作出裁決,法庭要求蘋果向原告方PMC公司(Personalized Media Communications,意為“個性化媒體通信公司”)做出經濟賠償。
之前,PMC公司狀告蘋果,指控對方的一些技術侵犯了自家的數字權利管理專利技術。原告方提到了蘋果的FairPlay,這一功能主要用於從iTunes音樂商店、蘋果軟件商店以及蘋果音樂等服務向消費者發行加密內容。
PMC公司總部位於得克薩斯州的Sugar Land。之前,該公司的一名專家曾表示,蘋果一共拖欠該公司2.4億美元的專利費。
在過去多年裡,蘋果公司遭到了一些“專利流氓”公司的圍攻,這些並無實際業務和產品的公司主要依靠起訴知名科技公司牟利。不過據報導,此次告贏蘋果的PMC並非一家專利流氓企業。
PMC公司誕生於1981年,創辦人是美國技術發明家哈維(John C。 Harvey)。哈維研發了諸多新技術新專利,他對於信息的個性化處理和安全方式發行有極具前瞻性的眼光,並開發了諸多相關專利技術。
早在2020年年初,PMC公司就被美國專利商標局授予其第100項專利。
此前,PMC公司也將谷歌、網絡視頻服務商Netflix,以及內容分發企業Akamai告上法庭,指控對方侵犯了有關流媒體傳輸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