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唄不得向大學生放款”衝上熱搜,校園裡的貸款迎來強監管
花唄全量的年輕用戶額度下調。互聯網貸款市場再迎監管新規,這次重點指向的是給大學生提供互聯網消費貸款的放貸機構。3月17日,銀保監會等五部門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部署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改工作,同時明令禁止小貸公司、非持牌放貸機構向大學生放貸;
作者:遊淼
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開展大學生信貸業務,確保風險可控;嚴厲打擊針對大學生群體以套路貸、高利貸等方式實施的犯罪活動;加大對非法拘禁、綁架、暴力催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監管加碼整頓校園貸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18日,#花唄借唄不得向大學生放款#話題直接衝上微博熱搜榜。
據了解,市面上為大眾所熟知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如螞蟻花唄、借唄、京東白條、百度有錢花、美團月付等,背後的運營主體均為全國性的互聯網小貸公司。針對後續花唄、借唄會否對申請消費貸的大學生群體做調整這一問題,螞蟻集團方面回复第一財經記者稱,“目前沒有特別針對大學生群體,而是全量的年輕用戶額度下調,並且有貸款冷靜期”。
多位受訪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通知》的出台有其必要性,層出不窮的互聯網消費貸產品事實上已經造成了部分客群(年輕用戶)過度借貸,由此形成了不良的借貸文化,最終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通知》的出台無疑將影響部分以小貸為主體開展線上消費信貸業務的機構,除了面臨業務合規調整、客群中學生身份識別難題之外,短期受政策影響,放貸機構貸款逾期率或出現上升。
此外,有觀點提出,《通知》將大幅度提高金融機構發放大學生貸款的門檻與管理成本,或促使金融機構紛紛退出這一合規經營下獲利並不高的市場。有關部門需要補充對金融機構、教育機構合規發放學生消費貸的相關鼓勵政策和引導措施,真正起到對學生消費信貸市場“扶正去邪”的作用。
花唄、借唄全量年輕用戶額度下調
近年來,學生借貸上百萬應援偶像、年輕人掏錢走進醫美貸陷阱、大學生沉迷“以貸養貸”等報導頻頻進入大眾的視野,不少觀點認為無序放貸的網貸平台應負有責任。
“大學生普遍缺乏社會經驗,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尚在初建階段,因此信貸機構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平台旗下的網絡小貸公司從利益出發引導年輕人借貸並未明確將大學生區分出來,甚至一部分信貸機構還專門開發麵向大學生的消費貸款產品,誘導過度消費,罔顧大學生的還款來源而直接將家長、家庭作為還款對象來評估,通過損害學生信用綁架家長還款,產生了極大的社會問題。”小微信貸專家嵇少峰表示,銀保監會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是在當下學生貸亂象仍然頻出、社會危害極大的情況下的正確做法,雖有嚴厲之處,但契合保護大學生利益的實際需要。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也表示,過往有部分機構通過大學生比較集中的論壇、網站、應用向在校大學生定向投放貸款,或者通過線下在校園等地點定向開拓大學生客群。同時,又以過度營銷、套路貸等方式讓大學生群體過度負債,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因此要堅決遏制這種趨勢。
在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看來,《通知》的出台將極大影響部分以小貸為主體開展線上消費信貸業務的機構,除了面臨業務合規調整、客群中學生身份識別難題之外,短期受政策影響,放貸機構貸款逾期率或出現上升。
“《通知》禁止小貸公司對大學生放貸,對一些全國性的互聯網小貸公司衝擊非常大,有部分小貸公司,大學生貸款佔其比例超過6成。”一位小貸從業人士說。
新規之下,有關大學生還能否從花唄、借唄借錢的問題引發了熱議。嵇少峰分析認為,首先要搞清楚花唄、借唄的放款主體,目前而言,這兩款產品的授信方式主要為螞蟻旗下兩家小貸公司與合作銀行的聯合貸,按照《通知》,當下花唄、借唄向大學生放款的這種做法肯定是不行的。
針對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應如何整改這一問題,《通知》明確,一是要求小額貸款公司製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二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排查,限期整改違規業務,嚴格落實風險管理要求。
事實上,在《通知》出台之前,已有花唄等多款互聯網貸款產品調降年輕用戶貸款額度,並推出了貸款冷靜期,希望進一步倡導理性借貸。稍早前,記者註意到,螞蟻集團在推出借款冷靜期的同時還發布了自律準則,談到平台應遵循“適當性”原則進行額度授信,根據用戶信用、消費、還款能力謹慎、可至授信,不對未成年人放貸,不對低償還能力群體、年輕群體發放超出基本生活所需的額度。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也面臨如何落地的問題。在黃大智看來,一方面如果用戶刻意隱瞞在校大學生的身份,機構往往難以鑑別,需要學歷等數據庫(如學信網)的開放共享才能實現準確識別;另一方面,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和書面同意則需要用戶(大學生)主動提供,也同樣面臨如何落地等問題。
雖然《通知》沒有明確禁止消費金融公司開展大學生消費信貸業務,但有消費金融公司高管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直言,“我們不做大學生市場。”據記者了解,此前已有多家消費金融公司停止了學生貸款審批。
堵住“偏門”還須開好校園貸“正門”
針對當前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通知》提出了相應的監管要求,一是規範放貸機構及其外包合作機構營銷行為,要求放貸機構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不得以大學生為潛在客戶定向營銷,不得採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二是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風險管理,針對貸前審核、貸後管理等關鍵環節進一步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要求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規範催收行為,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所有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信貸信息都要及時、完整、準確報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為滿足大學生合理消費信貸需求,《通知》表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遵循小額、短期、風險可控的原則,嚴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貸款餘額和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總業務規模,加強產品營銷管理,嚴格大學生資質審核,提高資產質量。“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守風險底線,審慎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確保風險可控。”《通知》稱。
在嵇少峰看來,監管部門開正門、堵偏門的方式是可行的,但《通知》中關於金融機構“不得以大學生為潛在客戶定向營銷;線下營銷需要向監管部門報備、需要提前告知教育機構並獲得同意;獲取家長等具備還款能力的第二還款來源的書面擔保材料”等規定,大幅度提高了金融機構發放大學生貸款的門檻與管理成本,或促使金融機構紛紛退出這一合規經營下獲利並不高的市場,過去數年銀行一直做不好助學貸款的現象又將重現。
“在這種情況下,相當一部分家境並不富裕的大學生合理且急需的信貸需求將得不到滿足,有關部門需要補充對金融機構、教育機構合規發放學生消費貸的相關鼓勵政策和引導措施,真正起到對學生消費信貸市場扶正去邪的作用。”嵇少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