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品牌李子柒旗下產品被指吃出煙頭旗下品牌食品多次出現異物
繼消費者從李子柒螺螄粉中吃出刀片一事之後,李子柒再次捲入食品安全風波。日前有消費者稱其通過薇婭直播間從李子柒旗艦店購買的螺獅粉中,煮熟後發現螺獅粉中赫然夾著一支煙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當天,李子柒品牌因反訴消費者曝光旗下產品吃出煙頭再次引發關注。
李子柒投訴消費者“污衊造謠”
據消費者王女士描述,3月6日,其在食用李子柒螺螄粉時發現,煮熟的粉和腐竹之間,赫然夾著一支煙頭,“我還吃了幾口,實在是太噁心了!”
據悉,涉事螺螄粉系王女士通過薇婭直播間從李子柒旗艦店購買,實際花費26.26元,隨後,王女士將此事反映給該店客服,客服提出優先退款並多送一份芝麻藕粉,由於王女士已對該品牌食安問題存疑,便提出將芝麻藕粉的賠償一併折現,累計獲賠77元。
此後,王女士將發現煙頭時拍攝的短視頻命名為“李子柒螺螄粉裡面有”,並上傳至個人抖音賬號,3·15前夕,該作品因“被權利人投訴涉嫌侵犯名譽權”而禁止播放。
王女士認為,自己雖已接受李子柒方面關於問題食品的退賠,但並不意味不能對此事予以曝光,且抖音是其個人賬號,在基於事實的前提下,李子柒投訴其“污衊造謠”,是在侵害自己的合法權利:“我要求李子柒公開道歉並向抖音撤銷對我那條視頻的投訴!”
對此事件,李子柒品牌客服中心回應稱,公司沒有進行相關的操作(投訴),後續會對消費者反饋的問題進行核實。
產品多系“代工” 曾多次因食安問題遭投訴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李子柒首次與消費者“硬剛”,去年9月,面對消費者從李子柒螺螄粉中吃出刀片一事,公司就曾先提出“優先退款並贈送一樣產品”,遭到消費者拒絕後,李子柒官微轉而發文表態“此次事件是有組織有計劃的惡意抹黑行為”,並稱已採取公證手續、向公安機關報警、向相關人員及機構發出律師函等措施。而消費者再度發聲澄清“不存在惡意抹黑,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後,李子柒品牌未再跟進回應,也未見相關公安機關跟進調查。
今年1月,李子柒品牌另一拳頭產品——朵朵香菇醬又被多位網友在社交平台曝光“營養標籤涉嫌弄虛作假、誇大宣傳”,如其中標示為每100g含16.5g的脂肪,經兩次檢驗,實際數值分別為41.6g、30.2g,均嚴重超出該項標示值。
對此,李子柒方面再度回應消費者稱“公司已將朵朵香菇醬檢測不合格有關事件移送公安處理”,但並未提供相關報案手續,也未見相關公安機關跟進調查。
據第三方投訴平台黑貓投訴數據顯示,涉及李子柒品牌的投訴多達數十起,涉及的投訴內容多為該品牌食品中吃出煙頭、昆蟲、石頭、塑料等各種異物,其中有消費者表示,曾將食安問題投訴至品牌部門,卻一直未得到處理。
圖為多位消費者投訴在李子柒螺螄粉中吃出煙頭
據悉,李子柒旗下產品多采用代工模式生產,例如:李子柒螺螄粉的生產企業為廣西中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廣西佳序食品貿易有限公司、桂花堅果藕粉的生產企業為杭州萬隆果乾食品有限公司、紅油面皮的生產企業為四川白家食品產業有限公司、七彩豆漿粉的生產企業為杭州源本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紅糖薑茶的生產企業為易曉食品(衢州)有限公司、牛肉醬的生產企業為縉雲縣榮欣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火鍋底料的生產企業為四川漫味龍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表示,凡是代工的食品安全隱患都比較大,這也是目前中國商業模式里風險最高的一種,因為它的整個產業鏈、供應鍊是不可控的。“代工過程中,不同品牌一同生產存在一定隱患,尤其疫情過後,中國的消費者越來越看重食品安全,也會對品牌未來整體發展形成一個比較大的挑戰,甚至阻礙。”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永發表示,通過網絡平台購買的食品,如果出現吃出諸如“刀片、煙頭”這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況,消費者一般很難舉證“吃出過程”,即難以證明煙頭確實是從所購食品中吃出來的。基於這種情況,李子柒品牌的維權策略就有了空間,也屬於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郭永發同時提示,消費者如果所購買的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注意固定證據。“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食品檢驗或鑑定;在此基礎上,可以與商家進行溝通退賠;溝通無果的話,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甚至提起訴訟或仲裁。當然,如果消費者選擇網絡曝光,通過輿論維權的,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大或故意抹黑商家,如此也就沒必要擔心商家或平台反投訴、移送公安機關的威脅。”
曾因“水軍有償刪帖”捲入刑事訴訟事件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份判決書顯示,多次聲稱要“將事件移送公安機關”的李子柒,卻曾因網絡水軍有償刪帖案捲入訴訟事件。
2020年底,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涉及網絡“有償刪帖”的案件,兩名“網絡水軍”馮某某和黃某某通過“有償刪帖”,在短短幾個月內就獲利近25萬元,而其中一名被告的第一筆訂單就是處理“李子柒”的相關負面輿情。
判決書顯示,2019年4月以來,被告人馮某某、黃某某為牟利,在網絡上發布廣告,提供有償刪帖服務。馮某某從上家“花爬爬爬爬爬”處接收有關於“李子柒”負面帖子的刪帖業務,並在刪帖成功後向“花爬爬爬爬爬”收取費用,同時把接到的刪帖業務全部轉包給被告人黃某某處理。馮某某支付給黃某某的刪帖費用共計22.955萬元。
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文明指出,網絡“有償刪帖”行為嚴重擾亂社會輿論,影響社會價值判斷,損害網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健康有序的網絡空間。
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向李子柒旗艦店運營方、即李子柒簽約公司——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發送採訪函,截至發稿始終未獲回應。
天眼查信息顯示,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2月,註冊資本704.05萬元,劉同明擔任公司法人及股東,持股比例22.12%。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是一家通過孵化與深度整合KOL網絡,跨界新消費品牌的公司,也就是MCN機構,除李子柒之外,該公司還擁有“香噴噴的小烤雞”“夏一味” “仲尼Johnny”“方圓Moka”等數十位頭部K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