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貸款再迎新規,大學生們還能用“花唄”嗎?
互聯網貸款再迎新規,這次瞄準的是針對大學生群體的信貸服務。銀保監會、央行等五部委近期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禁止小額貸款公司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禁止非持牌機構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通知》同時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將大學生設定為互聯網消費貸款的目標客戶群體,不得對這一群體精準營銷;不得採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嚴禁任何干擾大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的暴力催收行為。
此外,商業銀行、消費金融等持牌機構也受到規範,被要求“審慎開展”大學生消費貸。
何為“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信貸服務”?最典型者即是花唄、借唄——其背後的運營公司分別是重慶市螞蟻商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和重慶市螞蟻小微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而百度、京東和美團等公司旗下也分別有度小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重慶京東同盈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和重慶美團三快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換句話說,按照目前的監管思路,大學生們很可能將無法使用花唄等信貸類產品。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以螞蟻集團為例,互聯網巨頭早已在為達到監管要求做準備。去年8月份,螞蟻集團開始申請消費金融牌照,並打算在重慶設立重慶螞蟻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作為持牌金融機構則滿足了監管要求。
因此,不出意外的話,花唄、借唄兩款產品未來很有可能將轉由其正在籌建中的消費金融公司運營。
禁止非持牌機構向大學生放貸
事實上,早在2017年,教育部即發布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髮放貸款。”顯然,“校園貸”亂象雖經監管多次發文整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未遠離
在這份《通知》中,監管部門措辭嚴厲。
”近期,部分小額貸款公司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進行誘導性營銷,發放針對在校大學生的互聯網消費貸款,引誘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權益,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
《通知》還強調,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要加強獲客篩選,不得採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
針對上述現象,為切實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通知》從四個方面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放貸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
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明確未經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同時,組織各地部署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從提高大學生金融安全防範意識、完善幫扶救助工作機制、全面引導樹立正確消費觀念、建立日常監測機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實擔負起學生管理的主體責任。
三是做好輿情疏解引導工作。指導各地做好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政策網上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對於利用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惡意炒作、造謠生事的行為,主動發聲、澄清真相,共同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是加大違法犯罪問題查處力度。指導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加大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中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針對大學生群體以套路貸、高利貸等方式實施的犯罪活動,加大對非法拘禁、綁架、暴力催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
《通知》也並未將大學生信貸服務徹底關上大門。
《通知》提到,為滿足大學生合理消費信貸需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遵循小額、短期、風險可控的原則,嚴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貸款餘額和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總業務規模,加強產品營銷管理,嚴格大學生資質審核,提高資產質量。
銀行要“審慎開展”大學生消費貸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部門對於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也作出相關規範。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守風險底線,審慎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建立完善相適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和預警機制,加強貸前調查評估,重視貸後管理監督,確保風險可控。
《通知》規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遵循小額、短期、風險可控的原則,嚴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貸款餘額和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總業務規模,加強產品營銷管理,嚴格大學生資質審核,提高資產質量。
另外,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合作機構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線上精準營銷,在校園內開展的線下營銷宣傳活動需事先向營銷地監管部門報備,並就開展營銷活動的具體地點、日期、時間和活動內容提前告知相關教育機構並取得該教育機構的同意,營銷活動不得使用欺騙性、引人誤解或誘導性宣傳等不當方式,誘導大學生申請消費貸款。
除此之外,《通知》要求各地監管在前期網貸機構校園貸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將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納入整治範疇,綜合運用網站監測、資金監測、現場檢查、數據分析等各類手段,進一步加強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的監督檢查和排查力度。同時,加大對非法放貸機構的排查和打擊力度。
對於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督促小額貸款公司製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排查,限期整改違規業務,嚴格落實風險管理要求。對於排查發現問題拒不整改或情節較重的機構,要嚴厲處罰、打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嚴禁暴力催收
在針對大學生群體的貸前資質審核、貸後管理以及大學生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方面,銀保監會等部門亦有明確規定。
在貸前資質審核方面,《通知》要求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綜合評估大學生徵信、收入、稅務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狀況,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通過電話等合理方式確認第二還款來源身份的真實性,獲取具備還款能力的第二還款來源(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貸款行為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嚴格把控大學生信貸資質。
貸後管理上,相關機構要確保借貸資金流向符合貸款合同規定;妥善處理逾期貸款,規範催收管理,嚴禁任何干擾大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的暴力催收行為;及時掌握大學生資金流動狀況和信用狀況變化情況,健全應對預案,確保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整體業務風險可控。
同時《通知》指出,要加強大學生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技術措施妥善管理大學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機構發送借款學生信息,不得非法洩露、曝光、買賣借款學生信息。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徵信信息報送,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要將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所有信貸信息及時、完整、準確報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對於不同意報送信貸信息的大學生,不得向其發放貸款。
花唄、借唄運營方或將調整
為適應監管要求,螞蟻集團很早就開始了一系列調整。
2020年8月21日,魚躍醫療發佈公告稱,擬與螞蟻集團、千方科技、國泰世華銀行、寧德時代、南洋商業銀行及中國華融共同出資80億元在重慶市設立重慶螞蟻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後將開展消費金融相關業務。
螞蟻集團作為主要發起人出資40億元,佔註冊資本的50%。而南商、國泰世華、寧德時代、千方科技、華融則分別持有消金公司的15.01%、10%、8%、7.01%、4.99%的股份。魚躍醫療作為一般出資人擬以自有資金出資3.99億元,佔消金公司註冊資本的4.99%。
一直以來,花唄和借唄的運營主體分別是重慶市螞蟻小微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重慶市螞蟻商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原重慶市市長黃奇帆曾表示,“螞蟻金服公司100億的利潤,45億利潤來自這兩家公司。 ”
去年11月,央行和銀保監會發布《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對小貸公司槓桿水平、異地經營等提出嚴格的合規要求。相較之下,消費金融公司作為持牌金融機構,其貸款金額可以達到註冊資本金的10倍,還可再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形式進一步放大槓桿,遠超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槓桿比率。
顯然,對於螞蟻集團而言,消費金融公司可能成為未來合規開展信貸業務的重要平台,在小貸公司發展受限的情況下,其勢必會把下一步重心轉向籌建中的消費金融,把部分消費信貸業務轉至消費金融公司。
2020年9月17日,魚躍醫療稱收到螞蟻集團轉交的《中國銀保監會關於籌建重慶螞蟻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螞蟻集團在重慶市籌建重慶螞蟻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不過目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尚未查到該公司註冊成立的信息。
對於螞蟻集團而言,此番的五部委聯合發文,只是在原來的監管壓力之下,加了一枚小小的砝碼。
(本文首發鈦媒體APP,作者| 蔡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