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電視屏幕“缺尺少寸” 安裝師傅道出內幕
各位讀者可能還記得,在我們近期撰寫的“315系列報導”中,有針對中國家電市場上冰箱尺寸與宣傳不符的情況進行報導。近日,同樣“缺尺短寸”的現像在彩電市場也再次出現。2021年1月,消費者田先生向媒體爆料稱,自己在京東商城購買的150英寸的電視實際上只有100英寸,完全不符合商家對電視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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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電視屏幕尺寸實物與宣傳不符的現象並不是個例。而且其中涉及的就有TCL、索尼、夏普這樣的名牌電視產品。
電視屏幕“缺尺少寸” 安裝師傅道出內幕
2021年1月18日,有媒體記者來到消費者田先生的家中,對這款標識150英寸的液晶電視,當場測量液晶屏幕尺寸,長226厘米,寬130厘米,屏幕對角線長260厘米,折合約100英寸。
據田先生所說,他是經過安裝師傅的提醒,才發覺這款電視並非150英寸,而是100英寸。“100英寸的液晶電視,價格不過1萬多元,150英寸的液晶電視,售價近5萬元,兩者的價格差了好幾倍。為了進一步確認此事,我去了附近的家電商場,我發現賣場中120英寸的液晶電視比我買的150英寸液晶電視還要大。”田先生髮現京東商家的欺詐行為後,撥打110報警,舉報京東商家欺詐。
另外,這位安裝師傅還向田先生表示,他不是京東的人,是第三方平台的安裝師傅,經常會接京東的派單。京東商城很多商家用100英寸的電視冒充120英寸銷售,為了讓安裝師傅封口,會提前囑咐安裝師傅保密,甚至多付安裝費,已經是行業內的潛規則,但是這個商家居然用100英寸的電視冒充150英寸的電視賣給我,他覺得有些太過分,他感覺良心上實在不安,才跟田先生透露實情。
經過田先生調查過程發現,他購買的這款液晶電視既沒有產品質量合格證,也沒有三包保修卡,這款液晶電視在京東商城產品介紹上寫的是“長虹”品牌,收到的這款電視卻沒有任何“長虹”標識,是個“三無”雜牌。電視背面產品銘牌顯示,這款液晶電視的製造商是廣州創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從天眼查查詢發現,該公司成立於2016年,註冊資本100萬元,公司實際控制人是陶冶,與長虹電器及其相關企業並無關係,該公司曾於2019年9月30日,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有趣的是,接受田先生爆料的媒體宣稱,京東商家虛標電視尺寸欺騙消費者的情況並不是個案。在京東商城,通過關鍵字搜索“120英寸電視機”,搜索結果中,多個商家用100英寸的液晶電視冒充120英寸銷售。其中,京東商城“藍城電器專營店”中一款名為“LGDZ領小米音響大屏”,120英寸液晶電視的價格為32888元,產品介紹中標明屏幕尺寸長226厘米、寬130厘米,這是100英寸電視的標準尺寸;京電電器專營店一款120英寸“JBI智能網絡電視”價格為36999元,屏幕尺寸長226厘米、寬130厘米;蘇易德商用電器專營店,一款名為“互網王l牌”120英寸液晶電視,所標的屏幕尺寸還不足100英寸,長僅195厘米、寬115厘米。
在田先生與京東客服的錄音中,田先生指出該電視的尺寸不對,京東客服回應:“電視的產品介紹上寫著呢,150英寸屏幕就是長226厘米、寬130厘米,這屏幕尺寸沒問題。 ”田先生質疑:“150英寸的屏幕按照國家標準應該是多大?”電話另一邊,京東客服默不作聲……田先生繼續詢問:“商家的這種欺詐行為,京東如何處理?”京東客服答:“目前的方案就是告訴您沒有問題。不建議消費者去消協投訴,也不建議走法律途徑維權。”
田先生遇到的事件並不是孤例,近些年來,還有不少消費者像田先生一樣,買到“縮小版“彩電產品。2020年9月30日,鄭州的李女士反映自己在線下支付了12999塊錢購買一台75英寸的索尼電視,但是送到家里安裝時發現電視機和客廳的尺寸並不相符。
在2018年,濟南市市民朱先生向濟南日報“維權@報告老闆”欄目投訴稱,他從拼多多上購買了兩台“王牌天下”品牌的70寸電視機,到貨之後發現電視機根本不是70寸而是60寸。而且“王牌天下”官方旗艦店的客服人員對朱先生反映的問題供認不諱,並表示其銷售的電視機的實際尺寸是62寸,但是都是標70寸來賣,而且已經提前告知過朱先生電視機的尺寸,並表示:“網上購物都是有風險的,我們也損失了不少運費。”
2017年,消費者章一貴將濟南某家電商場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該商場在宣傳單上標註為50寸大的品牌彩電,收貨後卻發現該電視使用說明書載明,涉案電視機最大可視圖像尺寸(屏幕對角線尺寸)為126厘米,約37.8寸,電視尺寸“縮水”約4分之一。
名牌電視屏幕尺寸也虛標
據濟南日報2015年的報導,根據電視行業普遍的習慣,說明電視屏幕的大小的時候一般都是英寸。但有的廠家在宣傳的時候,會把“英寸”說成“寸”,雖只一字之差,但其中實際的長度卻相差甚遠。將1英寸和1寸分別換算成厘米後,約為2.54厘米和3.33厘米。如果將“英寸”宣稱為“寸”的話,一個單位就相差了0.79厘米,以50英寸的電視為例,以“寸”為單位換算後,只有約38寸。
此外,電視屏幕的大小並非指長度,而是液晶面板上兩個對角線之間的距離,需要注意的是這不包含邊框範圍,但屏幕過渡區域(電視黑邊)仍包含在內。根據這一測量規則,濟南日報記者對濟南賣場的名牌電視進行隨機測量後發現,夏普一款58英寸的電視測量值為146.4厘米,換算後約為57.63英寸。同時,濟南日報還稱,在萬維家電網上公開的一項調查中,TCL一款48英寸的電視實測尺寸為47.87英寸;索尼一款49英寸的電視實測為48.46英寸;海信一台50英寸的電視實測為49.69英寸。
法規存漏洞消費者須維權
據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秘書處工作人員介紹,團體標準《客廳平板電視主流尺寸推薦規範》對電視屏幕尺寸的測量作了明確規定,平板電視機屏幕尺寸是指平板電視整機的有效顯示區域的對角線長度,單位為英寸。該《規範》的起草單位,除了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之外,還包括TCL、創維、海信、海爾、康佳、長虹、京東方、LG、三星等全國知名家電企業。因此,廠商在宣傳產品的時候,XX英寸則是指的屏幕對角線的長度。在單位換算過程中,1英寸大小,換算成常用的厘米單位,等於2.54厘米。
但有行業人士提出,目前液晶電視尺寸存在縮水現象,已經成為行業中的潛規則。由於液晶電視的製造工藝所限,因此不可能生產出真正意義上無邊框的產品。由於需要對液晶面板四周的邊框進行包邊處理,所以或多或少都會將液晶面板隱藏一部分。由於這一點原因的存在,所以現在存在尺寸虛標的情況就的確存在,只是沒有過多的消費者重視而已。
有法律人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當經營者以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誤導消費者進行購買時,就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給予處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