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反壟斷再落錘:騰訊美團滴滴百度等十餘家企業為何被頂格罰款?
互聯網反壟斷再下重錘。3月12日午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披露互聯網領域十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騰訊、百度、美團、蘇寧、滴滴、好未來教育等公司或旗下公司在列。市監總局認定10起案件均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但均不被認定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故對12家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數起2017年後未依法申報的併購案,統一被市場監管總局追責。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本次共十起受到處罰的併購案,分別為銀泰商業收購開元商業股權案、騰訊收購猿輔導股權案、成都美更美收購望家歡股權案、宿遷涵邦收購五星電器股權案、百度控股收購小魚集團股權案、蘇寧潤東收購上海博泰股權案、滴滴移動與軟銀設立合營企業案、好未來收購噠噠股權案、東方報業與量子躍動設立合營企業案、牛卡福收購寶兌通股權案。
公告指出,涉案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後簡稱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也因此這些併購案沒有被要求拆分。
《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集中”存在以下三種情形:一是經營者合併;二是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是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騰訊收購猿輔導股權案
市場監管總局在決定書中對每起案件進行了詳盡介紹。搜狐科技查閱發現,文件指出,2018 年11 月29 日,騰訊通過全資子公司Tencent Mobility Limited 及其關聯方與猿輔導簽署了F輪股權認購協議,騰訊以16.52 億元認購該輪融資發行股份的83.33%,交易後騰訊持有猿輔導15.41% 的股權。
經市場監管總局調查發現,騰訊收購猿輔導股權達到申報標準,但在猿輔導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前並未進行申報,故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天眼查APP顯示,騰訊曾參與猿輔導多輪融資,其中包括2016年5月,騰訊獨家投資猿輔導D+輪4000萬美元、2017年5月跟投E輪1.2億美元、2018年12月領投F輪3億美元、2020年3月跟投G輪10億美元、2020年8月領投G1輪12億美元。
近年來,騰訊在教育領域的佈局主要通過搭建B端技術平台和對外投資兩種方式。
騰訊內部現已搭建出騰訊教育、騰訊教育雲、智慧校園等9條業務線,以及智慧校園數據中心、智慧課堂等9條產品技術線。而外部投資,猿輔導、VIPKID、火花思維等在線教育企業都是騰訊的被投公司。
數據顯示,截止今年1月,騰訊產業投資基金對外投資達近30次,教育機構近20餘家,以在線教育和K12教育佔比最大,此外還覆蓋STEAM教育、語言培訓、早幼教、職業教育等多個細分賽道;單筆投資最多高達10億美元。
百度控股收購小魚集團股權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0 年4 月27 日,百度控股以(略)億元收購小魚集團52.764% 股權。2020 年7 月16 日,小魚集團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小魚集團旗下擁有家庭硬件終端廠商“小魚在家”,此前一直是百度的戰投企業,“完成全資收購是協定簽署流程的正常推進”,百度當時對此收購案回應表示。
“小魚在家”由前YY開放平台總經理宋晨楓於2014年成立。2017年1月,小魚在家宣布與百度達成戰略合作,此後發布搭載百度DuerOS語音系統的視頻通話機器人“分身魚”、帶屏智能音箱“小度在家”等產品。2018年4月,百度曾連續領投小魚在家C輪、C+輪融資。
這筆收購在公開渠道也有跡可循。根據天眼查顯示,7 月8 日,小魚在家法人/董事長高欣欣(創始人宋晨楓之妻)、董事李開復(A、B 輪投資人創新工場)、董事宓群(A、B 輪投資人光速安振)、董事Richard Gu(B 輪投資人成為資本合夥人顧旋)等人均退出公司,新增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為100%控股股東。
據36氪此前報導,百度SLG (智能生活事業群)體係與小魚在家的合併,實際上在2019年就已經完成。2019 年4 月,此前加入小魚在家的前錘子CTO 錢晨入職百度,負責百度SLG的硬件研發與供應鏈生態。
從智能音箱的銷量來看,眼下智能語音市場份額,已呈明顯的百度、阿里和小米三分天下格局。但面對擅長硬件的小米和擅長生態打法的阿里,百度明顯無法在第一的位置上高枕無憂,而要緊鑼密鼓地彌補自己在IoT方面的硬件短板。
2018年3月,百度投資創維旗下酷開電視,並宣布兩方達成戰略合作。目前與小度助手合作的廠商包括HTC、貓王、TCL、小天才、極米、OPPO、vivo等。
滴滴移動與軟銀設立合營企業案
關於滴滴與軟銀案,決定書中顯示,2018年5月25日,滴滴移動與軟銀股份簽署股東協議,在日本設立合營企業,滴滴移動和軟銀股份分別持股50%。2018年6月29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
滴滴與軟銀的合作意在進軍日本市場,日本是滴滴繼巴西之後宣布要進駐的第二個海外市場。
據報導,雙方將利用滴滴先進的人工智能技術搭建網約車平台,提高日本出租車行業和司機的運營效率。同時,2018年之內,滴滴將在日本的大阪、京都、福岡、東京等地區開始試運營。對於滴滴來說,進軍日本是拓展海外市場的重要路徑,日本是全球第三大出租車市場,線上出租車打車服務前景不可謂不誘人。
當年1月份,滴滴還曾收購巴西打車軟件公司99控制權,據悉,該交易對99的估值為10億美元。
軟銀從2017年4月開始成為滴滴投資方。自從2016年收購了優步在中國的全部資產後,滴滴用一年時間向海外迅速擴張,同時結束了一場耗資約20億美元的現金補貼戰。滴滴之外,軟銀還持有印度Ola和東南亞的Grab的股份。
相比於國內市場的存量競爭,海外市場顯然增長空間仍舊充足。
去年以來,滴滴加速拓展海外市場,8月進入俄羅斯並迅速覆蓋16個城市,10月進入秘魯並在阿根廷和多米尼加開啟司機招募,11月,滴滴宣布進入新西蘭市場,至此,滴滴海外市場已經增至11個。
目前,滴滴在海外累計擁有超200萬註冊司機和騎手,業務規模2年翻了10倍,而2022年滴滴全球日單量目標是1億單。國際化已經成為滴滴最重要的增長引擎之一。
好未來收購噠噠股權案
好未來的處罰決定書顯示,2020年3月,好未來和噠噠及其原股東Internet Fund IV Pte.Ltd.、Datolite Gem Investments Ltd.等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以7174萬元收購噠噠70.52%的股權,交易完成後,好未來持有的噠噠股權增至93.24%。2020年3月19日,噠噠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去年4月,好未來在2020財年四季度和全年業績財報中披露,將為一家在線一對一英語教育品牌注入1040萬美元現金以換取該企業的股權。該品牌即為噠噠。
公開信息顯示,噠噠成立於2013年,主營4-16歲青少兒1對1在線外教英語課程。此前,噠噠曾在2018年和2019年兩次接受好未來投資。據天眼查信息顯示,由好未來創始人張邦鑫控股的“欣欣相榮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兩次融資後持有DaDa品牌母公司31%的股權。
自2016年起,在線教育進入高速增長期,尤其在去年疫情之後,在線教育更是成為最熱門的賽道之一。好未來、VIPKID、作業幫、猿輔導等品牌在幾年時間內宣布完成了多輪億元以上級別的大額融資,並在師資、教材等領域展開全面競爭。
但高營銷成本是在線教育盈利模式難以解決的問題,而其中,一對一模式毛利較低,難以形成良性運營循環,而噠噠可以通過加入好未來這一綜合性教育集團,實現降本增效,和其他業務形成聯動。主要佈局線上大班課的好未來也可以藉此補足一對一業務缺口。
專家稱“反壟斷拐點將至”
三個月之前,市場監管總局曾首次發出《反壟斷法》出台後的三份行政處罰書,分別涉及阿里投資收購銀泰商業、騰訊系的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以及順豐系的豐巢網絡收購中郵智遞,同樣各被處罰50萬元。
彼時,行業內外對互聯網“大廠”的反壟斷議題討論已經甚囂塵上,而在今年全國兩會落幕之際,市場監管總局幾乎一次性對十幾家頭部企業再下處罰,意味著“反壟斷”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已經高高懸起,這將是頭部平台互聯網企業未來發展的重要節點。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搜狐科技表示,這是市場監管總局加強反壟斷和支持資本無序擴張的具體措施,在他看來,這有助於提升互聯網平台的公信力與核心競爭力。否定了“資本無倫理”“商業無道德”的錯誤理念,向社會清晰地傳遞出了“互聯網再大,也大不過法網”的信號。
他指出,反壟斷的下一步,是要通過修改反壟斷法,提高違法成本。使違法成本大於違法收益,是未來的方向。
“在今年1月發布的《反壟斷法修訂草案》(下稱“草案”)中,大幅提高了行政罰款。例如,經營者違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即使上一年度沒有銷售額或者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也可處五千萬元以下罰款,這是現行《反壟斷法》規定的100倍。又如,行業協會違法組織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處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是現行《反壟斷法》規定的10倍。”
此次涉案企業,均是由於“該報未報”而遭到頂格罰款。北京斐石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英國格拉斯哥大學反壟斷法博士周照峰告訴搜狐科技,“歐美的反壟斷法中,因為罰款高,所以該報不報的情況非常少,不像我們這麼普遍。 ”至於為什麼有公司不申報,週照峰表示,除了懲罰力度小之外,由於企業交易都有時限,收購案審查時間過長也是一大原因。
當然,儘管反壟斷大旗揮舞,但對頭部平台型企業的監管也要在平衡中前行。互聯網學者、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指出,從全球視野來看,我們與穀歌、臉書、亞馬遜等全球領先的平台企業相比還存在著不小的差距,鼓勵平台企業做大做強仍然是首要任務。“中美互聯網的博弈與競爭,既是技術和市場的競爭,也是監管政策的競爭。”
北京證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周學騰則表示,市場監管總局查處、公佈這些案件的目的,不在於“罰”,而更在於“敲山震虎”,釋放對平台經濟、互聯網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一視同仁的信號,警示相關行業主動規範經營,停止採取涉嫌壟斷的經營行為,以期規範競爭秩序,保障健康的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