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俞渝民事裁定書公佈:禁止李國慶接觸、騷擾、毆打俞渝
近日,俞渝等與李國慶民事裁定書公佈,案號為(2020)京0101民保令3號,裁定法院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裁定書顯示,申請人俞渝與被申請人李國慶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案,本院於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民事裁定。
申請人俞渝稱,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時存在的對申請人的家庭暴力和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目前然仍然存在,並且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旦到期,申請人擔心被申請人再有出格的行為,故向法院提出延長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延長事項為:1.禁止李國慶毆打、威脅、辱罵俞渝;2.禁止李國慶騷擾、跟踪、接觸俞渝;3.禁止李國慶進入和接近俞渝住所。
最終法院裁定結果為:一、禁止李國慶毆打、威脅、辱罵申請人俞渝。二、禁止李國慶騷擾、跟踪、獨自接觸申請人俞渝。三、禁止李國慶進入和接近申請人俞渝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