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鬥魚直播“魚丸預言”互動男子輸掉140萬購房款
再次催促兒子買房時,張女士發現140萬元購房款已經被兒子“在手機上輸掉了”。2020年11月底,家在上海的張女士發現兒子在過去的一年裡一直沉迷於鬥魚直播間裡的“預言”互動競猜。通過購買“魚丸”下注,在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裡,張女士30歲的兒子在數個直播間裡持續參與“預言”競猜,最多單次下注5萬元,一天之內輸掉20多萬元,前後共輸掉140萬元。
這些錢原本是張女士用來在上海遠郊給兒子購買婚房用的,“現在什麼都沒有了。” “張女士認為“這是賭博,直播平台應該對此負責”,要求鬥魚退還兒子“賭輸”的140萬元。
▲為了要回“賭輸掉的錢”,張女士和兒子已經在武漢近一個月。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武漢當地警方已就此事對其中一位主播立案。紅星新聞記者隨後聯繫到鬥魚公司相關人士,但對方拒絕回應。
每個直播間都可以進行“魚丸預言”互動
官網介紹顯示,鬥魚是一家彈幕式直播分享網站,以遊戲直播為主,涵蓋了體育、綜藝、娛樂等多種直播內容,是國內直播分享網站中的佼佼者。
張女士兒子朱先生介紹,自己是在2019年7月份接觸到鬥魚直播間裡的“預言”玩法。
“開始是抱著好奇的態度,用虛擬貨幣,就是’魚丸’來下注。”朱先生稱,“魚丸”可以通過鬥魚平台購買,也可以私底下通過“中間商”買入。“魚丸”在斗魚平台的交易價格約一元錢1000個魚丸,“通過商人買便宜些,8毛錢可以買1000個魚丸。價格是浮動的。”魚丸可以用來參與“預言”競猜,賺到魚丸後可以通過第三方交易來“換錢”。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打開鬥魚平台,隨機選擇一個直播間進入,底部互動攔排在第一個的即為“互動”,點擊後彈出的導航欄裡,有“預言”選項,點擊後進入“魚丸預言”界面即可進行“預言”互動,即下注競猜。
朱先生稱,自己第一次是通過鬥魚平台買的魚丸,“買了幾百塊錢的”。最早參與的預言競猜,包括熱門遊戲和麻將游戲的競猜,遊戲開局前,主播會設定預言內容,邀請訪客參與預言競猜。“遊戲中主播最終贏還是輸、是不是mvp(最優選手)都可以拿來競猜。”
玩家如果想在斗魚直播平台參與“預言”,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魚丸”。魚丸可以通過完成包括觀看廣告視頻在內的“任務”來獲得,但數量很少,而要想快速獲得大量魚丸,可以通過平台充值購買“魚翅”,用魚翅打賞主播後,可獲得平台返送的一定數量的魚丸。
1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登錄鬥魚平台發現,當天充值一元可以購買0.7魚翅,在直播間打賞一個魚翅給主播可以獲得1023個魚丸的返還。用這些魚丸即可參與任何直播間的“預言”,即投注競猜。
鬥魚平台上關於“魚丸預言”玩法的詳細介紹顯示,玩法有自動係數模式和水友預言模式,主播全部結束預言後,會在直播間內彈窗顯示預言結果和參與者的收益或虧損。如果贏則獲得收益=參與魚丸數*係數*抽成後的比例,並返還參與魚丸數,輸則扣除全部參與魚丸數。
朱先生介紹說,如果參與預言互動贏了的話,贏取的魚丸數,平台會抽成10%。“贏10萬魚丸,平台會拿走1萬,自動扣掉。”
“陷進去後想翻本,越輸越多。”
“其實就是賭。我今天贏了,就可以把魚丸賣給商人變現。輸了就沒了。”在朱先生看來,“魚丸”類似於賭場裡的“籌碼”,主播用各種遊戲“開盤”,參與的人可以根據不同的賠率來押,“每天都有數百主播在玩這種互動預言。每個人都可以進去下注。”
▲麻將游戲的直播預言互動
玩過一些競技類的遊戲直播預言後,朱先生很快只參與麻將游戲的直播預言互動。“因為這個結算快,四分鐘一把就可以出結果。”
朱先生介紹,麻將預言的玩法主要是“猜主播起手這把牌能否抓到’癩子’(麻將游戲中,在四個選手閒家抓完13張牌,莊家抓完第14張牌後翻取的第一張牌加一就是“癩子”)。每局最少壓幾元錢的魚丸(1元約等於1000魚丸),沒有上限。”朱先生說,自己最長的一次玩了將近一天,“十幾個小時不睡覺,就押這個。一天輸了十幾萬元。”
朱先生稱,自己在直播間多次參與“魚丸預言”活動後,加了部分主播微信,“一般都聊如何下注。”主播有時候會問“為什麼幾天沒有來了。”輸多了“也會安慰你,下次翻本。”朱先生說,熟悉的主播會向他推薦魚丸賣家。朱先生通過這些魚丸賣家來購買魚丸,對方“賺取一定的差價。”
▲朱先生購買“魚丸”的部分轉賬記錄。
朱先生打印的多達數十頁的微信、支付寶、和銀行轉賬記錄顯示,在2019年7月到2020年11月期間,其用來支付購買魚丸的款項多達140多萬元。紅星新聞記者查閱發現,朱先生早期只是少量購買,其中2019年7月19日一天內,三次通過淘寶購買了107元的“魚丸”。將近兩個月後的9月15日,其通過支付寶付款,單次購買“魚丸”的錢已經達到999元。兩天后的9月17日,一天內購買四次,總計花費達1800元。而9月22日到9月25日四天內,更是11次花費11000元購買“魚丸”。最瘋狂的一次是2019年10月30日,通過銀行轉賬一次性花了50400元購買“魚丸”。
朱先生稱,自己參與鬥魚平台的“魚丸預言”互動後,“偶爾有贏過,但總體是輸的。”後來發現“不可能贏”。
據朱先生介紹,在斗魚直播間,最多的時候會有上萬人同時下注,“輸了後因為急於想翻本,就越壓越大,越陷越深。”
鬥魚預言排行主播榜
紅星新聞記者登錄鬥魚平台發現,鬥魚推出的預言排行榜中的主播榜,按全站主播的預言熱度排名,主播預言獲得的魚丸獎勵越多,參與人數越多,則熱度越高。主播榜分日榜、周榜,在朱先生提供的鬥魚平台直播界面截屏顯示,周榜排名第一的主播,魚丸數高達7千多萬,排名前五的魚丸數均超過4000萬。榜單上最少的也有上百萬魚丸。
2020年11月底,在輸光了140萬元購房款,欠下1萬多元互聯網貸款後,“沒辦法了”的朱先生選擇將實情告訴媽媽。
鬥魚:
線下買賣魚丸損失自負
平台上線功能經過監管部門審核
據張女士介紹,2015年和前夫離異後,自己花掉全部積蓄在上海市閔行區買了一個“30平米的小單間”。因為兒子已經成人,“沒有辦法住。”就另租了一個房子。
2008年張女士的兒子中專畢業後,在一家影樓當攝影師,2013年其不小心摔傷了手腕,一直沒有治好。2019年,考慮到兒子將來結婚需要住房,張女士賣掉了之前買的小房子,又從親友處借了50多萬元,湊了140萬元交給兒子,“讓他在上海遠郊看著買一個稍大的房子,以後結婚用。”
因為手腕一直沒有恢復,朱先生辭掉了工作在家休息。在超市上夜班的張女士,一直沒有留意到兒子的異常。張女士說,兒子以前一直很聽話,也不會亂花錢,錢交給兒子自己很放心,“他一直說,房子要慢慢找,有合適的機會想投資開一家小飯館。我就一直沒有催他去看房。”
沒想到,一年後,兒子卻告訴她,“所有的錢都在手機中賭輸掉了。”
張女士說,2020年11月22日,得知兒子在網上輸掉了140萬後,第二天就和兒子一起坐火車找到鬥魚公司總部,要求對方退回“兒子輸掉的錢”,但雙方多次交涉無果。
▲武漢當地警方已就其中一位主播立案。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於2020年12月3日出具給朱先生的立案告知書顯示,目前警方已就其中一位主播張某某“開設賭場案”立案。
1月18日下午,紅星新聞電話聯繫到鬥魚公司負責公共關係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針對記者就鬥魚平台直播間“互動預言玩法”的相關提問,對方稱“不方便回答”。
張女士提供了一份與鬥魚工作人員現場對話的錄音文件。對話中,針對張女士提出的“鬥魚作為一家大型直播平台為何會有涉賭直播行為,鬥魚公司是否負有監管責任”,該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回復稱:鬥魚平台上線的所有功能,均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54歲的張女士說,此前在超市打工每個月只有1300元左右的收入,兒子也沒有上班,這些年一直在花以前的積蓄。140多萬元沒了後,在上海每個月7000元的房租已經“交不上”,借親友的50萬元也不知道拿什麼還。
專家:
分不清是遊戲還是賭博往往容易陷入其中
就在張女士焦急等待警方調查結果時,1月16日晚,由鬥魚直播平台主辦的“2020魚樂盛典·鬥魚年度頒獎盛典”在上海舉行。
▲中國青年網短視頻官方微博@青蜂俠Bee截圖
中國青年網短視頻官方微博@青蜂俠Bee1月17日發布視頻報導稱,在16日當晚的“2020魚樂盛典”上,被網友稱為鬥魚最大賭場的“長沙鄉村敢死隊”入選鬥魚直播平台年度十大巔峰主播。
報導稱,據第三方直播平台統計,鬥魚平台“長沙鄉村敢死隊”直播間2020年流水高達1億7718萬元,日流水最高1300萬元。因該直播間一般在晚上10點開始涉嫌聚賭的抽獎活動,因此形成公開暗號“十點經濟課”。不少青少年沈迷其中,有人半小時內瘋狂下註三十萬元。而鬥魚平台向青蜂俠表示:這些都是經過監管部門審核的。
▲中國青年網短視頻官方微博@青蜂俠Bee截圖
實際上2020年9月12日,紫光閣、共青團中央曾公開點名鬥魚主播“彡彡九戶外”涉嫌萬人聚賭。據報導,鬥魚頭部主播“彡彡九戶外”(本命付海龍)已於2020年11月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紅星新聞記者註意到,鬥魚平台上“互動預言玩法介紹”內容下方,附有一份“鄭重聲明”,用醒目的藍底白字通欄顯示,聲明稱:請用戶通過官方渠道獲取魚丸,鬥魚平台官方嚴厲打擊一切通過線下交易方式買賣魚丸,如有損失責任自負。鬥魚方面也曾回應稱,用戶個人賬號充值或活動獲贈魚丸只能贈送或消費,無法提現。
▲鬥魚聲明稱線下買賣“魚丸”,損失自負。
中原治安研究中心研究員崔向前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網絡賭博隱蔽性強、監管難度較大,同時還具有一些特徵,例如欺騙性比較強,一般消費者往往難以區分,有的人分不清到底是遊戲還是賭博,往往容易陷入其中。但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即以賭博為業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或開設賭場均為賭博。
崔向前認為,鬥魚平台提供了直播房間,但對於具體的組織下注者,鬥魚不一定知情,但鬥魚平台對開設的各種遊戲項目具有最基本的監管義務,要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如果鬥魚平台明知該房間內進行網絡賭博和從事違法犯罪行為,則構成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