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曝出醜聞後影視劇組、廣告商只能自認倒霉嗎?
最近,某女星代孕棄養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不僅多個品牌相繼宣布解約,廣電總局旗下期刊也發文稱“不為劣蹟者提供露臉機會”。影視劇組或品牌遇見明星曝出醜聞時只能自認倒霉嗎?他們還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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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要賠錢嗎?
近幾年來,每當代言明星出現形象危機時,品牌都會第一時間撇清關係,先是發聲明解約,然後撤掉電視廣告和線下廣告牌,盡可能消除影響。然而,請代言人花的都是真金白銀,那又該怎麼算?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娛樂法律師徐曉丹對中新網記者表示,一般來講,在與明星簽署代言推廣合同時,有經驗的商家會對藝人的“藝德”做出明確且細緻的約定。
比如禁止藝人吸毒、嫖娼,以及諸如發表政治敏感言論、破壞他人家庭、酒駕、鬥毆等違法犯罪或不道德行為,否則將根據合同條款行使相應的合同解除權,要求其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在這類合同中,越是知名的品牌,對藝人的“藝德”便愈加看重,合同中對藝人違反相關條款的違約金便約定得越高。
徐律師認為,商家的最終目的是要督促藝人的言行合法合規、不違反公序良俗,避免對合作品牌產生不利影響。然而,即使合同約定得再完美、違約金再高,對於一些高奢品牌而言,也是不足以彌補其商業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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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形象危機頻發,還可能鬧上法庭
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廣告商請明星代言,不只是拍幾張好看的廣告片,更是看中了明星形象的附加價值,以此達到宣傳品牌的作用。然而,近幾年的實踐表明,明星代言也是危機重重,一不小心還可能鬧上法庭。
2015年,因為受黃海波個人醜聞影響,上海南極人公司就被台州一家服裝廠告上法庭。
原來,服裝廠與上海南極人公司簽訂合同,南極人公司授權該廠在生產保暖褲時使用南極人商標。而後,南極人品牌代言人黃海波產生負面新聞。服裝廠認為這些負面報導導致該廠產品滯銷,遂起訴南極人公司索賠。最後,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南極人公司應支付經濟補償2.4萬元。
法院指出,南極人公司有義務保證品牌代言人對品牌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因此,雖然服裝廠的索賠未獲支持,但依據誠實信用及公平原則,酌情判決南極人公司給予服裝廠一定的經濟補償。
2014年,柯震東涉毒被抓。其經紀人柴智屏就曾透露,柯震東返還了上億元廣告代言、戲約及活動酬勞。
2018年,演員高雲翔陷入“性侵”醜聞,致使唐德影視股價暴跌。之後,唐德影視便將高雲翔及其經紀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演員聘用合同,並索賠6000餘萬元。
相比品牌代言,演員醜聞對影視作品的影響更難消除,並不像撤廣告那麼簡單。柯震東涉毒後,其主演的《捉妖記》被迫換角,投資方重新投入7000萬元補拍,前後投資接近3.5億元。高雲翔主演的《贏天下》也不得不換掉主演重拍,花費或超6000萬元。
唐德影視將高雲翔訴至法庭
《大秦帝國之崛起》也曾因演員醜聞影響補拍白起戲份。邢佳棟在綠幕下拍完獨角戲,再通過電腦合成,整整花了14個月,比拍整部戲的時間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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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天臨陷入學術造假風波後,其參演的《老中醫》將其戲份全部刪除。仝卓因往屆生改應屆生醜聞,其在《了不起的兒科醫生》中的角色則被AI技術換臉成另外一個演員。
《了不起的兒科醫生》劇照
行業自律和風險機制
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首次把德藝雙馨寫入法律,要求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2020年11月,廣電總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也提到,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不為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
前段時間,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則成立電視界職業道德建設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建立健全聯合評議懲戒機制,共同研製對失德行為的懲戒措施。此外還將建立並動態更新行業違法失德人員清單,探索退出機制。
要想避免以及降低明星醜聞帶來的影響,除了法律和規定的限制,其實還需要行業的自律,建立切實可行的風險機制。對於品牌而言,代言人可以解約,代言費可以索賠,但是對企業形象造成的影響卻是不可挽回的。所以,當品牌看中明星的流量和影響力時,也更要慎重,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其醜聞可能造成的同等甚至更嚴重的負面影響。
對於影視行業來說,這種影響似乎更難避免。此前就有業內人士建議,行業協會建立有效機制,從電影開拍之前就在行業內部進行有效的交流和約束,監督劇組前期的保險機制、演員賠付機制。也有人建議,可以藉鑑海外的“完片擔保機制”,擔保一部電影或電視劇集製作能夠按照劇本預定時限及預算拍攝完成。
隨著中國影視工業化的推進,不少業內人士呼籲這項製度在中國逐步落地,促進影視行業進入良性循環。(完)